时评:“毒树之果”也是“多刃剑”
美国法律有一个“毒树之果”法则,以非法搜查、讯问而获取的证据,采取一律排除的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也有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搜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搜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但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非法证据得不到排除或不予排除,“毒树之果”因此也成了“多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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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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