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式"传播 如何向低俗信息说"不"
新华网北京8月13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李倩薇 王厚启)日前,包括360云盘在内的一批网盘企业因涉嫌储存淫秽色情内容被警方通报和处罚。继网络疯传“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被依法查处后,此类事件仍屡屡发生,“浙江嵊州不雅视频”,“成都九眼桥不雅视频”接二连三在网络上传播……网络低俗信息疯传与泛滥,引起广泛关注。为何这些低俗信息在网络空间大量滋生并“疯狂生长”?在互联网传播越来越迅速的今天,如何以法治还网络空间一片清朗?
网络平台频失守 不雅视频“病毒式”传播
近日,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一些包括涉及儿童在内的色情内容储存在360云盘里,凭借用户名和密码,买家就可以提取下载。而在此之前,就有群众举报,称一些不法分子以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为平台,出售一些数字、字母组合而成的密码,而这些密码实际是一个个存有淫秽色情内容的云盘账号。
不雅视频等淫秽信息“病毒式”传播,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很多网民表达了担忧,认为此类视频传播挑战着社会道德底线,破坏互联网健康的环境,尤其是对儿童青少年产生极坏的影响。网友“暖阳”说,将这类视频发布到网上是一种严重失德且违法的行为,是对大众眼球的强奸、是社会的负能量。
7月14日晚,“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被疯传,3人因传播淫秽信息被依法行政拘留。但不雅视频没有就此被刹住。7月20日,浙江嵊州一段配有当地方言的不雅视频在朋友圈里传播;8月5日凌晨,新浪微博网民洪某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段成都九眼桥河边不雅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关注。
来自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数据显示,移动互联网正在成为有害信息主要传播渠道,目前全国淫秽色情类有害信息举报仍居首位,仅2015年6月就达103.6万条,占比67.8%。
网络成低俗信息“集散地”:为何有“可乘之机”?
据执法人员介绍,相对于其他传播方式,利用云盘进行淫秽色情信息的传播,更隐蔽,危害性也更大。连同微博、微信等平台发生的这几起事件,不禁让人惊讶:网络空间为何成为低俗信息的“温床”?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薛国林认为,不雅视频被疯传,网民成为低俗信息传播的‘推手’,实际上是民众对网络话语权的畸形理解和非理性参与。“由于网络的互动频繁和虚实交互性强,这类信息可以迅速地集合并裂变式传播,以‘排山倒海’之势令人防不胜防,也给管理带来极大挑战。”
记者通过梳理近期相关事件发现,“优衣库不雅视频”等事件都是由“自我传播”起始,后进入小范围的“人际传播”,由于网络空间的“无边界性”,从而开始“大众传播”,进而引爆网络,成为热点事件。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麦尚文说,在近期的几个案例中,有“无意或泄愤式的侵害”,也有“有意或营销式的炒作”,“有的是报复或仅仅是为了获取关注和炫耀,而有的是博取噱头,抓人眼球,达到炒作和营销的目的。”
但是,让一些社会学和法律界人士颇为担忧的是,此类信息流出后往往引发网络“沸腾”,网民们的传播接力无疑是对‘始作俑者’的纵容,也是此类信息被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提高法律意识向低俗信息说“不”
因为匿名特性,使得这类信息在网上的传播显得“肆无忌惮”。同时,这类事件发生后往往伴随着“次生灾害”。在“优衣库不雅视频”广泛流传后,疑似两名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就读大学、社交媒体账号等个人信息大量被网民“人肉”出来。此类通过网络公开当事人隐私的行为也被法律和新闻研究人士斥之为“网络暴力”,对于这些行为,除了道德的谴责,法律也不能缺位。
按照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通过互联网传播带有淫秽内容的书刊、影片、音像制品、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传播数量和点击量达到一定数量,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也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在实际情况中,警方一般根据危害行为的恶劣程度以及危害后果作出处罚,在近期几起不雅视频事件中,有的传播者有人被刑拘,有人被行政拘留。对此,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蔡斐认为,“主动上传视频者是事件的关键源点,其行为构成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而其他起次要作用的人,危害情节与行为后果不是很严重的,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的手段。”
法律人士还指出,恶意传播不雅视频等行为侵犯了个人隐私权利,这类事件往往也会败坏他人名誉,也符合侮辱罪判定标准。而对于“人肉搜索”,如果存在用非法手段获取当事人信息的行为,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四川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呼吁,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须加强监管和自我筛查,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与核查长效机制,避免不雅视频在网上“漫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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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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