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华山案宣判 被告被渭南中院判处死刑
1月8日,女孩华山案宣判。记者从深圳女孩华山遇害案原告代理律师处获悉,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强奸罪,被渭南中院判处死刑。
据此前报道,小雯今年27岁,住在深圳。今年7月,她独自前往华山。小雯男朋友说,此次她一人出行,主要是游玩放松。之后,小雯的遗体在华山仙峪景区一隐蔽洞穴内被发现。华阴警方介绍,小雯遇害后,90后男子杨某某投案,称其在仙峪景区内偶遇一单身女子,并抢走了该女子手机等财物。警方找到被害女子尸体后勘验,与嫌疑人杨某某交代的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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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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