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拟全面放宽落户条件 舟山户籍同城待遇
据微信公众号“宁波晚报”5月8日报道,宁波市公安局5月6日发布信息,称关于全面放宽我市落户条件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在网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收到意见11条,群众对此政策持支持态度。结合其他渠道的意见汇总,将修改草案法制审核后提交市局党委审议。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户口迁移政策,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更大力度集聚人口,我局起草了关于全面放宽我市落户条件相关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658号宁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政编码:315040)
2、传真:0574-87062487。
关于全面放宽我市落户条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户口迁移政策,放宽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更大力度集聚人口,现将进一步放宽我市落户条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高层次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设立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15年内的毕业生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在我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至“高层次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并允许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取消硕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等人才申请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至B类人才专户时缴纳社保年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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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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