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举行第四轮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
第四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12月7日至8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
第四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12月7日至8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
中国外交部、中央外办、国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环保部、农业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海警局、总参谋部等部门及日本外务省、内阁官房、文部科学省、水产厅、资源能源厅、国土交通省、海上保安厅、环境省、防卫省等部门分别派人参加。
双方举行了磋商机制全体会议和机制下设的政治和法律、海上防务、海上执法与安全以及海洋经济4个工作组会议,就东海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并探讨了开展海上合作的具体方式。
一、两国防务部门就早日启动海空联络机制进行了沟通,同意继续就此进行协商。双方还就开展防务交流交换了意见。
二、中国公安部边防局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同意继续就共同打击走私、偷渡、贩毒等跨境犯罪加强合作。
三、中国海警局和日本海上保安厅同意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双方海上执法机构联络窗口,通过信息交换和人员交流加强沟通、增进互信。
四、双方同意在本机制下,继续就海洋政策及海洋法交换意见,加强对话与沟通。
五、双方同意加强在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海洋垃圾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并就资源开发问题交换了意见。
六、双方同意就早日签署中日海上搜救协定继续交换意见。
七、双方原则同意明年上半年在日本举行第五轮中日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具体事宜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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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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