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安厅长刘江升任自治区副主席
法制网拉萨3月30日电 (记者 廖卫华)今天下午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刘江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在今天的会议上同时获得副主席任命的还有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汪海洲。
今年48岁的刘江是西藏二代,四川渠县人,从1987年开始在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工作,历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秘书处副处长、调研员,2003年调任林芝地委秘书长。从2007年开始从事政法工作至今,拥有过林芝、拉萨两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的工作经历,并曾在那曲地区短暂担任过行署专员。2012年1月起担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2013年6月任自治区公安厅担任党委书记、常务副厅长,2013年7月开始担任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至今。
西藏是国家重要的边疆民族地区,是祖国反分裂的前沿阵地,稳定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战略地位。在去年的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提出的西藏工作重要原则”。刘江长期从事政法领导工作,非常熟悉政法维稳,本次获得升任,体现出中央对西藏维稳和依法治藏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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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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