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华裔”成“缅甸人”趋利避害 不必过度解读
缅甸“华裔”成“缅甸人”,不必过度解读
■ 观察家
从“勐稳华裔”变更为“缅甸人”仅仅意味着“人等”的改变,而非必须放弃自身血统或生活习惯。这和2008年6月南非政府承认南非华裔为“黑人”是类似的概念。
3月11日,缅甸联邦入境事务处发布声明,宣布将授予居住在缅甸掸邦北部贵概乡大勐稳地区的约6万中国血统民族“完全国民权”,这一消息在3月25日由即将卸任的缅甸吴登盛巩固与发展党(USDP)政府正式承认。
这6万有中国血统的大勐稳居民,是明末从中国境内迁徙而来的,世代居住在贵概乡已有300多年,他们从法律意义上都是缅甸公民,其中大多数人甚至从未离开过缅甸国土。所谓“改变”,是指在缅甸联邦政府的公民身份登记中,这部分有中国血统的人的族裔划分由“勐稳华裔”(Mong Wong Chinese)改为“勐稳缅甸人”(Mong Wong Burman),同时其国民身份证的颜色由原先的白色变为粉红色。
根据缅甸军政府1982年所通过的《公民法》,缅甸公民被按照族裔划分为三六九等,“缅甸人”持有被俗称“红卡”的粉红色身份证,享有最高的政治权利,而其他族裔则持有粉红以外不同颜色的身份证,其公民权也相应“缩水”。这种“缅甸人”和“非缅甸人”身份的区别并非完全看血统,也掺杂其他因素考量。一般而言,居住在“缅甸本土”(即被称作“省”的九个行政区)的缅甸公民、包括一些散居的非缅族缅甸公民,比较容易获得“红卡”,而居住在“九省”以外的缅甸“九邦”,以大分散、小聚居形式出现的非缅族,即便在缅甸土生土长几百年,也常常只能拿到“杂色卡”。当然,这些持“杂色卡”的“打折缅甸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虽然“打折”好歹被承认为“缅甸公民”,较诸罗兴亚人、缅甸印度人等同样居住当地数百年、却连缅甸公民身份都不被承认者,地位还是胜出一筹。
此次缅甸亲军方政府抢在卸任前作此宣布,其用意被普遍认为是意在树立“亲联邦者得利、继续谋求自治者不得利”榜样,同时在离心倾向强烈、支持民盟和地方政党势力强大的掸邦“掺沙子”,一些国内传媒和评论人据此认为,这是“左右逢源”的一步妙棋。
但类似评论在缅甸媒体、网站上却很少看到。亲民盟或掸邦民主党等地方性政党的人士普遍对亲军方政府将“许多都不会说缅甸语”的勐稳华裔划为“缅甸人”,却对当地更多、更具代表性且有更多缅甸文化元素的部族仍视作“杂色”表示不满。而贵概乡周边其他一些少数族裔则对联邦政府未和当地各族裔充分商量就单方面作出这种厚此薄彼决定啧有烦言,认为意在牵制、分化当地少数民族,并为USDP拉选票。
就勐稳华裔而言,他们在法律上本就被登记为“勐稳族”,而非“汉族”(按照缅甸的登记法,“汉族”或“华人”只存在于九省),从“华裔”变更为“缅甸人”仅仅意味着“人等”的改变,而非必须放弃自身血统或生活习惯(如前所述,倘如此应该在1998年就改变了)。这和2008年6月南非政府承认南非华裔为“黑人”是类似的概念——南非华裔做了“黑人”后仍然是华裔,只不过在公民权上可以享受和黑人一样的待遇而已。这在实行族裔区别对待的国家,是一种趋利避害、无可厚非的生存方式。
但缅甸政治局势目前进入强烈变化的时期,一方面军方仍掌握许多重要权力,另一方面民盟成为执政党,而“九邦”中许多地方、少数民族政治势力和民盟存在政治同盟关系,却和军方对立,勐稳华裔为数不多的地方武装、为数仅6万“亦华亦缅、不华不缅”的民众,在这样的“局部小气候”中,是否能得到自己所盼望的安定生活?还需拭目以待。
□陶短房(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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