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离婚买房受限只对“房虫” 刚需不会受影响
执行四年 并非新政
多次离婚买房受限只对“房虫”
本报记者 耿诺
在北京如果多次离婚,买房也将被限制交易?从上周末开始,一条写着出自北京市住建委的消息在网上流传。而这条消息,也吓坏了曾经离异两次、如今想买个一居室的王女士。昨天上午,她致电本报询问这条消息的真伪。记者调查后发现,所谓的“限制交易”仅针对一些靠结婚、离婚为他人骗取在京购房资格的人,而且这项工作已经持续了4年之久,并非新政。
“离婚限制购房”流言频传
刚需心惊
“上海限制单身购房,北京怎么也限制单身购房了?”王女士电话里传出的声音,有些惴惴不安。
王女士已经快60岁了,30多年前她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但因为前夫出国而告终;40岁时她来京工作,并且再婚,可就在一年前又办理了离婚手续。经历几番波折,当她终于拿到应该属于自己的财产时,却传来了这样一个消息:多个媒体、网站都在转发《北京住建委:多次离婚买房将限制交易》,这让打算在城里买个小一居室的王女士很是担心。
“我是刚需,老家没人了我又不能回去,长期租房又不是办法。因为离过两次婚,就不让我在北京买房,这是真的吗?”王女士问。
但王女士拨打主管部门咨询电话以后,对方告诉她,她并不属于被限制的范围。
那么,什么样的人会被限制呢?经过记者多方打听,一位曾经当“房虫”的“张先生”就有这样的经历。
“结婚再离婚”骗购房资格
一次3万
因为担心身份泄露,“张先生”并没有透露自己太多信息,提供给记者这条线索的人这样描述“张先生”——年龄40多岁,北京人,无业,无房,现在住在老父亲的房中,从2012年开始当“房虫”。
为什么叫“房虫”呢?自2011年本市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后,只有名下房屋不满两套的北京户籍家庭或者持有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连续缴纳5年个税或者社保的非京籍家庭,才能在北京购买住宅。而这,确实卡住了很多要在北京买房的非京籍家庭的需求。
当时,有些中介就为这些购房人出主意:第一种是一下补缴几十个月的社保,凑够连续60个月就能申请;另外一种,就是让非京籍家庭的人,和一个北京人结婚,买了房以后再离婚,骗得购房资格。
2012年12月18日,通过补缴社保获得购房资格的漏洞被堵上了,“结婚再离婚”这条路,就成了很多不符合资格、非京籍购房人的惟一选择。
“张先生”就干起了这份“买卖”。提供线索的人说,从2012年开始,“张先生”和中介搭伙,帮几名非京籍购房人买了房。他还描述出了具体操作步骤。
首先,中介会选取有着强烈购房意向、但是明显没有购房资格的非京籍购房人,忽悠其可以通过结婚获得购房资格。
如果对方同意,中介就来联系“张先生”。双方签署一份房产、财产都属于购房人的协议,购房人将付给“张先生”一部分定金。一般来说,结婚、离婚一次,张先生能获得3万元。
在双方领取结婚证以后,中介将他们作为一个北京无房家庭提交购房资格审核,资格通过,就进行网签。
随后,“张先生”需要配合购房人办理贷款、纳税、过户等手续;过户完成以后,“张先生”和购房人办理离婚手续,房屋和财产归属购房人。购房人向张先生支付尾款,双方一拍两散,各走各路。
“我知道的,都是二手房中介找他,做了几单之后他就不做了,说自己进了黑名单。”提供线索的人说。
“多次离婚”并非标尺
“房虫”受限
因为“张先生”没有提供哪怕是姓名电话等更详细的信息,无法确认其是否真的进了有关部门的“黑名单”。但是记者获悉,从本市推出房地产调控政策以来,对于不法之徒想通过各种手段绕开“限购令”,骗取购房资格行为的监管,就没有停止过。
据了解,“张先生”之所以被限购,是因为其违反了自己签署的《购房承诺书》。记者找到《购房承诺书》样本后发现,其第三条条款中写明“如本人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购房资格……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作出注销网签信息、撤销登记、限制在京购房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字句。
记者同时获悉,如果在一定时间之内,任何人与多人有多次结婚、离婚,在婚姻存续过程中购房并在离婚时将房屋过户给本没有购房资格配偶或将名下房屋过户给原本没有购房资格配偶的行为,那么就会被监测。如果此人再次进行类似操作时,购房资格审核结果就会显示为“不通过”或其他,此人需要通过公开途径对主管部门进行说明,证明自己不是替别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购房资格”,才能继续购房。
这也就意味着,王女士无需担心自己被“误伤”,她的购房需求也不会被限制。
“这说明,即使结婚手续是真的,如果执行的是非法的结果和目的,也会被监测。而这监测是一直就在进行的,并非新政。”一位相关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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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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