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率先成立全市法院系统首家法官自治机构
中新网北京3月23日电(吕春荣)今天上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该院率先成立全市法院系统首家法官自治机构即法官委员会,旨在打造法院内部法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平台,消除传统法院内部对法官行政化管理色彩较浓的弊端。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在存介绍, 北京四中院法官委员会是该院法官成立的自治性组织,旨在打造法院内部法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平台,主要职能包括推动法官职业化建设、促进法官文化建设、保障法官合法权益、服务法官身心健康等方面。
吴在存指出,成立法官委员会,主要是消除传统法院内部对法官行政化管理色彩较浓的弊端,切实在法院内部管理中建立起能够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发挥法官主体作用的法官自治管理新机制,更好地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队伍建设。
“法官委员会立足于对内服务法官群体,着力将其打造成为关爱和服务法官身心健康,助推法官成长,保障法官权益的‘法官之家’,是法官之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协同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促进法官职业伦理文化养成的重要工作机制。”吴在存说。
另外,据介绍,该院还成立了司法服务办公室。司法服务办公室是按照中央改革部署,经北京市编办批准设立的该院十个内设机构之一。该院经反复研究其职能定位和功能作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并根据建院一年来各项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决定启用这一编制并设立司法服务办公室,作为该院对外沟通联络的统一窗口和平台。
吴在存介绍,成立司法服务办公室,是适应改革法院打造扁平化管理模式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法院对外沟通联络工作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化的必然选择。
“司法服务办公室立足于法院外部服务,着力加强外部沟通联络和公共关系建设,促进法院与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代表委员、执业律师、高等院校之间的沟通联络,有效实现法院与各方的良性互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氛围。”吴在存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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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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