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发文严控“跑马圈水”
中新社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 刘辰瑶)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3日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控制一些地方无序调水、“跑马圈水”现象。
该意见指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供求矛盾突出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水情。兴建必要的引调水工程,是优化水资源配置战略格局、实现江河湖库水系连通、缓解资源性缺水问题、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合理确定工程建设的布局、规模和方案,把强化节水、提效、治污、环保、控需作为引调水工程实施的重要前提,务必做到“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意见强调,要强化规划约束,严守红线控制;加强科学论证,深化方案比选;严格建设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其中要求,严格执行“三条红线”,对规划调入区,要以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纳污限制“红线”为约束条件,对现状实际用水已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严格控制规划建设新的引调水工程。特别是,对涉及省际之间协调的工程,要深入论证工程对上下游、左右岸的影响,加强各方面沟通协调,慎重研究决策。此外,充分发挥重大水利项目审批部际协调机制等的作用,加快项目审核审批进度,对涉及跨省界河流的引调水工程,需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流域机构签署规划同意书审查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对已列入规划和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逐项明确前期工作责任部门、承担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新建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相关规划、引起公众和专家普遍质疑、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和安全隐患的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建和整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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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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