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新理念推动新发展
3月14日,在吉林代表团驻地,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巴音朝鲁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就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特别是立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在以新的发展理念谋划推动“十三五”发展的大背景下,您如何定位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吉林省政法机关为吉林经济发展作出怎样贡献?您认为政法机关在经济发展中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
巴音朝鲁: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落实新理念必须坚持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发展的新思路、推动发展的新实践,克服“发展要上、法律要让”的错误认识,杜绝轻视法律、忽视法律甚至违反法律的现象。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要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努力成为司法建设的示范者、引领者。要把全面依法治省作为落实新的发展理念,推动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法治保障,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
近几年,吉林省委政法委统筹全省政法机关积极主动作为,思想上重视、态度上积极,立足政法职能,谋划设计和推进一批扎实有效的载体,开展了服务小微企业、服务民营经济、服务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专项行动,切实履行了服务保障大局的职责使命,实现了政法工作与发展大局相生共融、良性互动。
各地政法机关也都立足实际,着力探索服务发展新模式。通化市政法机关几年来一直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双向联动,互通信息,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和保障。
2015年,全市政法机关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5亿元,并且开辟“大项目快速通道”,项目未动,法律先行,超前做好法律服务,有效破解了项目建设中征地难、拆迁难的瓶颈。
近日,省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执法司法便民利民简政放权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政法机关按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服务保障大局工作理念转变、领域拓展、方式创新,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振兴发展的突出违法犯罪,提高打击的针对性、主动性。着力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以妥善审理涉企案件为重点的司法保障力度,继续实行涉民企案(事)件办理“绿色通道”。坚持对各类经济主体进行平等司法保护,尊重和维护各类经济主体的法律地位、市场地位和社会地位。严格规范和严密监督政法机关涉企执法司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记者:吉林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立法工作?如何发挥立法作用推动地方各项工作?
巴音朝鲁:法乃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必须坚持立法先行。今年围绕优化吉林服务业发展、国企改革、脱贫攻坚三个攻坚战的法治环境,省人大扎实开展了“全面清理”“对照盘点”“填补空白”法规清理的三项工作,对1981年以来200多部地方性法规进行梳理,该立则立,该改则改,该废则废。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立法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加快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立法,围绕科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民生改善等开展监督,把新的发展理念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各个方面。要突出地方特色,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中各项事业的要求,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要坚持开门立法,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地方法规的作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记者:今年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部署,吉林将在落实上将主要抓哪些重点方面?
巴音朝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坚持依法履职,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的要求。
各级政府作为法律的实施者,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既应是一个有限政府、规则政府、透明政府,更应是一个受监督的政府。2014年底,吉林省委十届四次全会讨论通过《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方得法治政府。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我们不断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出台了《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涵盖了法治政府建设方方面面的内容,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了标准。统筹推进行政审批等领域改革,取消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项目41项,部分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9项,取消和调整少级设定市、县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34项,解决了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
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工作,为经济发展“开绿灯”。2015年,吉林省公安机关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推进户籍制度、出入境服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改革,推出了助推经济新一轮振兴发展三十项措施,主动开展清理整顿“奇葩证明”等工作,使公安工作进一步促进发展、惠及民生。
记者:吉林是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可以说是举全省之力支持改革。您也提到,司法改革对其他方面的改革起到了带动作用,成为发展的活力源泉,那么今年吉林司法体制改革目标是什么?
巴音朝鲁:哪里有改革,哪里就有活力;哪里有创新,哪里就有生动的局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在吉林展开以来,我省法院检察院在多个方面走在了前列,很不容易。两院在严格落实员额制改革的同时,检察院率先探索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法院推出电子法院信息化建设,最高法和高检察两份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吉林的经验和成果,“吉”字头,分量很重。
在改革中,吉林省“两院”克难攻坚,自我革新,动自己的奶酪,敢于探索实践的成效,员额制改革中步子大、节奏快、成效好,更多的是带动了全省其他方面的改革。而且一直保持思想、队伍稳定,省委省政府很满意。
下一步吉林将更加注重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试点工作,要再接再厉,继续深化,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
记者: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普法宣传法治教育等工作,吉林省这几年普法宣传教育效果很好,今年普法工作重点放在哪里?
巴音朝鲁: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省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几年来,吉林省全面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先后组织开展“实施‘五大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支持全民创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同心”律师服务团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推进全民守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一方面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另一方面,要抓住人民群众这个“最大基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规定,围绕振兴发展深化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实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全覆盖,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和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努力培育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环境。本报记者 张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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