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实现由增至减
记者近日从水利部获悉,自修订后的《水土保持法》于2011年3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长江流域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超7万平方公里,全流域已实现水土流失面积由增到减的历史性转变。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资料显示,5年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1万平方公里,完成中央投资100.81亿元。
同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在长江流域稳步推进,云贵鄂渝世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通过了世行的评估验收,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覆盖了长江流域14个省(区、直辖市)、417个县(市、区),水土流失治理速度加快,投资倍增。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指出,水土流失是山区、丘陵区一种渐进性灾害,被列为人类目前所面临的十大环境问题之一。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水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加剧,威胁国家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粮食安全,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
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与2000年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相比,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14.6万平方公里,减幅达27%。刘震表示,水土保持在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脱贫致富,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彰显。
位于长江流域中上游的重庆市忠县任家镇老鹳、龙翔、中河等村,治理水土流失8.67平方公里,柑橘定植面积8.67平方公里,产果1945吨,实现销售收入372万元,实现了保护长江和群众致富的有机结合。
忠县任家镇村民谢桂芳说,自从长江水土流失情况得到改善,沿岸的农民成了最大的受益人,“田里种稻子饱肚子,坡上种柑橘挣‘票子’。”
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全流域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超过4万个,1.15万个项目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流域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7.38万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近30亿元,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200多亿元,防治水土流失面积2万多平方公里。
经过近30年的水土保持重点防治,长江流域实现了水土流失面积由增至减,生态环境总体向好的良好局面,但是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依然艰巨。目前全流域还有水土流失面积38.5万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21%。
水利部表示,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使长江流域80%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治理或生态修复,中度以上的侵蚀强度明显下降。(记者黎华玲、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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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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