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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铁中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第一槌敲响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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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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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广州2月25日电 (索有为 陈雪梅)“原告天津应大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海关缉私局扣押财物纠纷案,现在开庭……”2月25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下称广铁中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后的第一槌敲响。

  广铁中院院长田凤云担任该案审判长。当日审理的案件中,原告天津应大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被告广州海关缉私局下属番禺海关缉私局2010年9月扣押其货物(5834.5张水貂、128张水貂腿褥子)的行政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被告的行政行为。本案发生在6年前,双方争议日久,涉及行政、刑事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复杂,给案件事实认定、争议焦点确认以及法律适用等均带来较大困难。

  据介绍,此案是广铁中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后开庭庭审理的第一件行政案件,鉴于该案较为复杂,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典型性,广铁中院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案。

  法庭上,被告行政首长副局长郑军出庭应诉,认为其下属番禺分局依法办理走私案件,是按照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刑事侦查行为,扣押货物的持有者是广州富临公司,不是本案原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且应该起诉其下属单位。

  记者注意到,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按照“一证一质一辩”展开,庭审节奏紧凑、条理清晰。11点,法庭在经过休庭合议后,审判长田凤云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宣判驳回原告天津应大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据了解,广州铁路中院和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从今年1月1日开始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以来,立案1554件,其中一审案件822件,二审案215件,非诉案件517件,广铁一院一审案件首月立案超去年七成。

  据广铁中院田凤云院长介绍,广东铁路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行政案件改革试点在诸多方面独具特色,开创先河。案件管辖最为彻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行政一审、二审全部包括,区域覆盖全广州市12区,案件类型包括全部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审查案件;“既是切割,亦有传承”铁路法院人财物由广东省财厅保障,行政案件从广州市两级法院交割到铁路法院,更有利法院独立、公正司法,广州市法院原来的行政法官核心骨干转任到了铁路法院,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经验得以完好传承,亦可确保案件平稳交接过渡。从目前案件数量高速增长的态势来看,既有民众对铁路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期待和信任,亦有与改革前期有部分当事人等待改革后再起诉有关。

  田凤云表示,要发挥跨区划管辖优势,公正高效解决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广州公开、透明、法治政府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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