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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透明度报告发布 北大清华排名跌出前五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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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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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115所高校的信息透明调查报告《中国高等教育透明度指数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今天(24日)发布,这也是社科院第二次发布高等教育透明指数报告。由社科院调查撰写的这份《报告》,选定了115所为测评对象,涵盖了教育部直属院校、“211”工程高等学校、“985”工程高等学校。

  测评发现,2015年高等学校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但也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引起重视,加强监督。

  本次测评的一级指标共6项,分别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招考信息、财务信息、管理与教学信息、人事师资信息、信息公开专栏。

  老牌名校排名不尽人意

  《报告》对外披露,透明度测评排名前十的高校为: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

  而老牌名校如北大、清华、人民大学和复旦大学等,不但未能进入前十,而且成绩排名一律在50名以外了。比如人民大学排第50位,复旦大学第53名,清华大学第54名,北京大学第79名。其中,北京大学的人事师资信息的测评成绩居然在及格分数线(及格分60)之下,只有50分。

  2014年7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全国各高校建立即时公开制度,于每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要求部属高校于当年10月底前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布清单各项内容。教育部的事项清单包括高校基本情况、招考信息、学生管理信息、财务信息和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情况信息。

  上述6项透明度考察指标中,115所高校中一项得零分的学校有四所(去年是3所),分别是:郑州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和四川农业大学。其中第二军医大学得零分的指标是财务信息、人事师资信息和管理与教学信息,零分项目竟达3项。

  高校透明度较去年略有提高

  《报告》显示,2015年度高等学校透明度的均值水平较去年略有提升,招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领域的进步明显。项目组在对115所高等学校的整体测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时发现,2015年度高等学校透明度的均值为69.47,相比2014年度的66.73的均值水平略有提升。

  值得肯定的是,随着各高等学校依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文件的要求逐步推进落实信息公开责任,2015年度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和相关平台建设得到一定程度的深化,尤其是在特殊类型招考生和硕士研究生复试等重点信息公开领域的情况表现,相比2014年有明显进步。

  在保送生招考、自主选拔招考和高水平运动员招考的考生资格信息及测试结果公开方面,本次测评结果分别比2014年相应指标的测评结果显著提高了13.05%、20.87%和13.05%。

  在硕士研究生复试方面,公开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的高等学校数量比2014年明显提升了10.44%;公开了2015年度全部院系硕士生复试成绩的高等学校数量比2014年显著提升了15.66%,而公开了部分院系硕士生复试成绩的高等学校数量也比2014年提升了6.95%;公开了全部院系2015年度硕士生拟录取名单的高等学校数量比2014年显著提升了12.18%。

  受捐赠财产信息透明度降低

  高等学校的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化,对于监督捐赠财产用途,确保实现捐赠人意愿,进而促进高校良性治理具有积极意义。

  项目组主要考察了高等学校公开接受捐赠财产以及使用捐赠财产的情况。具体来看,有80所高等学校公开了接受捐赠财产的情况,占测评高校总数的69.57%,其中的51所高校公开了发生时间在一年内的捐赠财产的信息,占测评高校总数的44.35%,比2014年相同指标的统计数字(61.74%)下降了17.39%;另有29所高等学校只公开了发生时间在一年以前以及发生时间不明确的接受捐赠财产信息,占测评高校总数的25.22%。另外,公开了接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信息的高等学校有63所,占测评高校总数的54.78%,其中有40所高等学校公开了发生时间在一年内的接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信息,占34.78%,比2014年相同指标的统计数字(45.22%)降低了10.44%。

  高校年报形式主义突出

  《报告》披露,很多高等学校的《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说明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情况时,套话太多、内容空洞。进而言之,很多高等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表述得过于笼统,提出的改进措施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存在一定程度的“开大力丸”的现象。这些“开大力丸”的高等学校在说明其相关工作中的问题和提出相应措施时,基本使用如下“套话”:例如“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相关制度建设或公开内容还不完善”、“公开的方法有待改进”或“公开的水平有待提高”等,相应的所谓改进措施就成了“要强化各单位信息公开意识”、“要完善信息公开相关机制”、“要大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或加强维护水平”等。而对于高等学校如何不重视(具体表现)、为何不重视、相关制度办法怎样不完善以及如何加强或完善相关机制建设的具体内容等,则无任何进一步说明。

  此外,在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中时,多数有依申请公开情况的高等学校没有给出相关的统计数据,还有部分高等学校没有对收费、减免情况作出说明,如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中央戏剧学院和陕西师范大学等。(法制网记者 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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