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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企业委托高校研发归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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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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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24日电 科技部部长万钢今日介绍,参与科研成果完成和成果转化的团队和个人,可以获得成果净收入的50%以上,各个地区还有不同的、更高的比例规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发布会,科技部部长万钢介绍科技改革和创新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万钢介绍科技部将要出台一系列规定,来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有记者提问,这些规定是要解决哪些在法律修订之前没有解决的问题?

  对于《科技成果转化法》主要解决了什么问题,万钢介绍科,第一,科技成果处置收益权的问题。过去科研单位获得成果以后如果向市场转让,500万以上的要报教育部,800万要报财政部,现在这个全部取消。处置权归承担单位所有。

  第二,分享激励的问题。参与科研成果完成和成果转化的团队和个人,可以获得成果净收入的50%以上,各个地区还有不同的、更高的比例规定。

  第三,促进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尤其这次修订中把企业委托高校进行研发、服务、检测设施、咨询等等都归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按照其高校院所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方式来处置。

  第四,加强科技服务。科技服务当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技术市场,中国从90年代开始就建设技术交易市场,这个技术交易市场对于委托研发、试验服务、咨询、转让等提供服务平台,交易量逐年增长,去年达到了8577亿的规模,今年大概是30万份合同,总金额达到9200多亿。

  万钢介绍,这次修订中对于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净收入怎么计算、成果转化价格怎么样公示、科研单位负责履职尽职前提下怎么样对转化的市场后果进行免责等方面都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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