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居委会头疼奇葩证明 “你是否活着”最常见
“他是否活着?”“她赡养父母吗?”“他对媳妇好吗?”
虽然“奇葩”,也需证明
如果说开具“证明我妈是我妈”让人纠结,那么为别人开具这类证明的人更是痛苦。每个月,在北京东城区某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陈宁(化名),都得面临类似的论证难题。作为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承担了面向居民开具证明的职责。然而,如何证明“证明”却成了社区居委会最头疼的事儿。记者走访发现,证明活着、燃气本丢了、菜刀丢了、赡养父母了……一个小小的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奇葩证明能有十几种。
最常见
“你是否活着”
“一年之中,居委会开得最多的证明就是证明‘你是否活着’。”提起开证明的事儿,陈宁就有一肚子的话可说。自从2008年进入社区居委会工作后,他才发现,小小的一个基层居委会,竟然有那么多的事儿需要证明。
陈宁所在的社区,是一个2003年建成的老小区,20人的居委会要服务近2000户居民,也因此每个月需要开具很多份五花八门的证明。“近几年,小区来了不少从外地老家投奔子女到北京养老的老人,‘你是否活着’的证明,就是给这些老人开的。”陈宁说,按照老人所在户籍地的要求,老人既然是在异地领取退休金,就必须由所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具一份“健在证明”,宽松的要求一年证明一次,严格的要求一个季度证明一次。
“活着的人还需要别人证明确实活着?那只能是我们让老人家到社区居委会,看到了,就开份证明。”陈宁说,虽然听着有点儿搞笑,但“健在证明”毕竟是社区居委会开具的“不算离谱”的证明之一。
最可笑
“燃气本确实丢了”
还有很多证明,居委会压根不知该如何开具。“燃气本丢失”就被他归入不知如何证明的“最可笑”证明之一。
陈宁记得,那是小区的一家住户,因为燃气本丢失了,前去液化气公司补办,然后对方要求他必须出具一份社区居委会的证明,证明燃气本确实丢失了,故而要提出补办申请。“住户没办法,就找居委会来了,可我们又不是他们的亲戚,怎么知道这燃气本丟还是没丢?”在陈宁看来,这就是一道无法由他人证实的“伪命题”,液化气公司完全可以自己去核查,或者要求住户写份丢失保证书,“可是没办法,最后就推到居委会这儿,不给开证明吧居民不愿意,无奈只能证明我压根不知道的事儿。”
和证明“燃气本确实丟了”类似的,还有证明“住户此前确实没入住”。事情的原委是,小区的一位住户,在拿到房本时并没有办理歌华有线,几年后当住户去申请办理时,歌华有线公司提出必须由居委会开具一份“确实没有入住”的证明,才能按照此前并没入住的情况免除前几年的费用。“居委会能证明该居民是不是居住在本小区,可如何确定他哪段时间住了,哪段时间没住?”陈宁觉得,原本通过系统查询就能确认有没有使用的事情,最后又被推给了社区居委会。
最无奈
“家里的菜刀确实丢了”
去年有一段时间,社区居委会还曾被要求开具过“菜刀确实丢失”的证明。只要是小区某家的住户去更换新的菜刀,售卖方就会要求住户到社区居委会开具一份证明,写明“该住户家中的菜刀确已丢失或损坏,无法使用,因此需要购买新菜刀。”
“居委会确实每周都会做入户调查,以便掌握社区居民的居住情况,可什么时候竟连菜刀坏没坏,都归居委会掌握了?”陈宁一边说着,一边无奈地摇着头。
类似的,还有曾经允许住在一层的住户进行门脸经营时,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要求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同意证明,证明该住户周围邻居已知晓这事并同意其经营门脸。
对于家长为未成年、没有身份证的孩子开具银行卡,按照银行要求,也必须由社区居委会提供一份“代办人确实是孩子合法监护人”的证明。“尤其是现在经济条件好了,很多家庭在孩子刚出生后,就会去银行给孩子开个户头。只要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去办的,银行就一定要求他们来社区开一份监护人证明。可这不应该是派出所管辖的吗?”
最难较真
“谁在谁家做了家政”
还有一类证明,被陈宁统称为“难较真”证明,就是社区居委会必须如此开具、而不能那样开具的证明,否则居民就会不乐意,会每天找到居委会办公室直到拿到证明为止。
近两年较多的,是灵活就业证明,“就是由咱居委会证明,谁确实在谁家做了兼职的家政工作。”陈宁透露,有些住户,是确实在做兼职;可有些住户写的兼职就有夸大的成分,“可居委会要去核实,住户就不乐意了,没有当事人的配合,这证明也就无从谈起。更多的情况只能是,居民怎么说,居委会怎么写。”
还有一种,是教育系统要求的学生寒暑假回到社区参加社区活动的证明。按照教育系统的规定,学生参加了社区活动,由社区证明参加的内容;如果学生没有参加,则由社区写明缺席的理由。“可我们要真开具因故缺席的证明,别说家长了,就是学校的老师也不乐意。那怎么办?只能是谁来就给谁开一张参加证明。”
水费证明,也是居委会很难较真的证明,自从北京市实施阶梯水价后,按照阶梯收费的规定,人口为6人(含)以上的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0立方米。具体申请需市民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有的时候,户口簿上确实有6个人,可我们心里明白,其中是有孙子、孙女为上学挂靠到爷爷奶奶户口下的情况,实际并没居住了6人。但户口本上有,我们也只能不那么较真。”
最尴尬
“她赡养了父母”
证明燃气本丢了、菜刀坏了或者谁去谁家做了兼职,如果说这些证明只是令居委会犯愁的话,涉及家庭关系或财产纠纷的证明,则真正让陈宁和同事们进退维谷、尴尬不已。
他给记者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涉及夫妻关系的:住在小区的一对年轻夫妇闹离婚,因为协议未成,双方闹上法庭要打离婚官司。“男方的母亲就找我们来了,说希望居委会开个证明,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对媳妇很好。”陈宁和老母亲解释,夫妻双方相处如何,居委会无从得知,更无法开具这样的证明,可对方并不理解,“无奈,最后我们让我们下属的调解委员会开了一个曾经进行调解的证明。”
另一个就是涉及遗产纠纷。“有时候,子女会来居委会,要求我们开证明,证明其曾在小区居住,并且赡养了老人。”陈宁坦言,证明居住是居委会的工作,可是否尽了赡养义务,这我们真的没法开。“虽然子女没明说,可我们一听到这类要求,就知道是为了遗产而去。”
小小居委会,怎堪重任?
记者查询到,根据2003年北京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居委会可以开具的相关证明包括四类:居民居住地证明;居民是否健在证明;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手续的证明;独生子女、养犬、政审等其他相关证明。
然而,记者询问了几个社区居委会,发现每个社区居委会都有超出规定范围内的“证明难题”,其中很多是由相关部门向社区的转嫁职能,明显超出了社区居委会能够掌握的信息范围和所承担的职责。
“大家都觉得,这些事就得基层居委会去弄,可随着公众对隐私的日益注重,我们入户也很难。”一位社区居委会的主任告诉记者,一方面,社区居委会的人员编制并不宽松,而配合入户调查又不是居民法定义务,做到掌握居民基本情况都不易,更何况丢菜刀、丢燃气本这种涉及生活隐私的事。另一方面,对于居委会来说,缺乏相应查询手段,使得其在出具证明时缺少“实打实”的证据。“比如办理许多事项都需要开居民收入证明,但居委会哪能摸清楚居民的收入情况?”
结束采访时,接受记者采访的居委会主任深深叹了一口气:一个小小的社区居委会,何时能不受“夹板气”,走出“证明难题”的窘境?
本报记者 赵莹莹J201 东方IC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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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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