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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涉受贿罪被提起公诉(图/简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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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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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1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中共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王敏,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敏利用其担任中共山东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省委秘书长、济南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12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2月25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2015年2月1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敏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王敏 (资料图)

  个人简历

  王敏 1956年11月生,山东济阳人。山东师范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毕业,大学文化,教育学学士。

  197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年6月聊城县曹庄大队下乡知青,先后在聊城县朱老庄公社、省委调研室、省委研究室工作。

  1986年8月起,历任省委研究室经济处副处级秘书、经济处副处长、城市经济处副处长(正处级)、综合处处长,省委秘书二室主任。

  1993年3月任省委办公厅副厅级秘书兼综合二室主任。

  1995年8月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1998年6月任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1999年8月任省委副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4年12月任省委常委、副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5年1月任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委副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2005年3月任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年10月任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1年12月任省委常委、秘书长,济南市委书记。

  2012年1月任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

  2012年5月在中共山东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常委。

  是八、九届省委委员。(简历来源:大众日报)

  2014年12月25日,被免去领导职务

  延伸阅读:济南市委书记王敏被查 系山东首个省部级落马官员>>

  王敏是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第60位副部级以上官员、山东省落马的首个省部级官员、落马的第5位中央候补委员。

  记者昨晚登录济南市委官网时发现,网页上仍有《济南日报》的报道:“12月17日晚上,王敏在舜耕山庄贵宾楼会见了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会长王天凯一行。王敏简要介绍了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可见,王敏在被调查的前一天晚上仍在出席活动。

  2012年1月,王敏就任济南市市委书记时曾说:“我到济南市工作,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定以群众为根本,以实践为标准,以身作则,以诚待人,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多干实事,为济南的建设发展和广大群众的安康生活而竭尽全力。真诚地欢迎同志们和广大市民监督批评。”

  今年7月,中央第四巡视组向山东反馈情况时就曾指出,山东省党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对腐败案件查处力度不够,有的对查办案件有畏难情绪,有的案件处理偏轻,对省管正职领导干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任追究不力,“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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