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登记平台开通 首先服务e租宝案投资人
非法集资案登记平台开通
首先对“e租宝”案件投资人开放
(记者林靖 张品秋)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即日起,公安部组织建设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网站地址:ecidcwc.mps.gov.cn)正式启用,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登记期限为2016年2月13日至2016年5月13日)。
据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互联网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特别是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众多、涉及地域广泛、电子数据量巨大,仅用以往取证方式处理不利于海量电子数据及时汇总、统计、核实、甄别。为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投资人登记相关信息,便于投资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加快各地公安机关办案进度,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和投资情况、依法统一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公安部组织建设了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该平台具备身份和投资信息登记、登记注意事项信息发布等功能,今后还将用于公安机关公告的其他重大非法集资案件。
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网址为ecidcwc.mps.gov.cn。 记者体验发现,注册时需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并设置保密问题,注册成功后需要登记的内容包括“e租宝”登录账号、投资产品名称、购买方式(线上还是线下)、投资本金总额、购买地、已返还本金及利息数额和尚未返还本金数额,总共7个项目。
公安机关建议“e租宝”案件中未赎回资金的投资人在登记期限内及时登记,以免延缓案件查处、资产处置工作进度,影响自身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在三个月的登记期限内,投资人可对登记信息进行更正和补充。公安机关将在登记期限结束后对投资人的身份信息和投资信息进行核对,适时公告投资人登录查看核对结果。核对后的投资信息将作为资金返还的参考。
公安机关提醒投资人要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公安机关联系投资人时不会在电话、短信中要求提供申报编号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该负责人还表示,投资信息登记不影响投资人依法行使报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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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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