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愈合一切社会创伤的良药
从社会和国家的层面说,我们千万不能忘记当年那些形形色色荒唐而又毫无人性的做法,时刻警醒自己,唯有法治,才能确保我们——包括司法人员在内的所有人的安全。
含冤被羁23年后,陈满终获自由。这一消息令人欣慰也让人振奋,但其中仍存着有太多遗憾、教训乃至愤懑。
比起呼格吉勒图等冤死的人来说,活着走出监狱的陈满算是幸运的。这样的“幸运”尽管如此苦涩和沉重,但我们还是从中看到了希望。面对蜂拥而至的各路记者,陈满说:我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对自己说,明天我一定能够胜利的!这让我想起前不久枉坐冤狱13年,同样被无罪开释的“巧家投毒案”苦主钱仁风。这位满心凄苦的弱女子告诉人们,在那十几年中的每日每夜,她都在心里提醒自己是冤枉的,不能放弃每一个申诉机会。
这就是希望的力量。这样的希望,来得何其不易!它是这些年来民众法治意识觉醒和中国法治建设进步的结果。要让这样的觉醒和进步持续下去,更有赖于国家法治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包括司法人员在内的全体国民法治观念的进一步增强,使之成为民众对法律秩序所内含的伦理价值的信念与信仰。
这两天有关陈满无罪获释的报道和评论铺天盖地。不少媒体详细披露了最高检“罕见抗诉”的全过程,舆论和一些专业人士也对检察机关在此案中所起关键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钱仁风获释后,同样有许多人对办案机关尤其是云南省检察院在那起复查案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做法点赞。但别忘了,如果没有陈满、钱仁风内心的笃定,没有这分可贵的笃定所激发的当事人家属艰辛又持续的努力奔波,没有他们身后那些律师的专业服务,很难说陈满、钱仁风能有今天这般“幸运”。
这些年来,随着佘祥林、滕兴善、呼格吉勒图、钱仁风等大冤案的改正,我们看到其中存在着一些令人吃惊的相似与雷同,那就是公安侦查环节中存在大量的违法办案情节,而且这些违法办案情节又在后来的起诉、审判环节被轻易放过。据报道,陈满案存在3大疑点:作案时间蹊跷,作案动机模糊,作案证据灭失。而当时办案人员却对此视而不见,不但没有依法排除那些靠刑讯逼供获得的非法口供,反倒单凭那些口供就对陈满定罪,真是令人不寒而栗。
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几个23年?在那漫长的23年里,陈满一天没放弃,陈满的家人也一天没放弃,律师和相关法律人群体也在持续不断地奔走呼号。为什么直到2015年2月10日,最高检才向最高法提出抗诉?而这个“罕见抗诉”的背后波澜,究竟如何汹涌滔滔,更是意味深长。
陈满表示要“忘掉仇恨”,这样的心态和姿态值得点赞。只有不纠结于过去的苦难,作为个体的“陈满”们,才能真正从内心中获得自由。就像曼德拉走出监狱后所说,“若不能把怨恨留在身后,那么其实我仍在狱中”。不过,从社会和国家的层面说,我们千万不能忘记当年那些形形色色荒唐而又毫无人性的做法,时刻警醒自己,唯有法治,才能确保我们——包括司法人员在内的所有人的安全。
陈满自由了。然而,他不是最后一个蒙冤的人。这个社会需要真相,需要跟曾经的悲伤与暗黑和解,需要司法机关秉承法治理念的持续努力。唯有法治,才是愈合一切社会创伤的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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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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