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意见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贫困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单独申请低保,高中阶段残疾人将可免费接受教育。
昨日,市残联和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涉及医疗、养老、住房、教育等八个方面的48项重点任务的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意见》要求,年底各区须建辅助就业机构。
父母有收入的无业重残人可申请低保
市残联教育就业部主任杨泰峰介绍,目前北京就业年龄段内未就业的8.2万人,主要是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在这部分人群中,由于无法离开监护人或没有房产,导致部分贫困重度残疾人没有和父母分开,但由于父母拥有一定收入,因此没有纳入低保家庭。
“今后,这些未就业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立户享受低保补贴。”杨泰峰介绍,全市有3.9万残疾人享受低保或重残人补助,16.68万人享受护理补贴,11.52万人享受生活补助,11.22万人按月领取养老助残券。
每区至少建一所辅助性就业机构
在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最明显的短板还是“收入短板”。杨泰峰表示,以2014年为例,城镇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7万元,是本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76.77%;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纯收入1.67万元,是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82.88%,且工薪收入在其收入中所占比重分别为24.85%、48.23%。
根据《意见》,一方面将扩大按比例分散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到2020年,实现所有市属党政机关、各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另一方面将完善集中就业促进政策,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或服务。此外,到明年底,各区至少建立一所示范性辅助性就业机构。
确保残疾儿童能够接受学前教育
教育方面,意见要求各区建立融合教育推行委员会,建设完善市、区特殊支持教育中心,要在2020年前持续推进高中阶段残疾人免费教育,建立完善惠及学前至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残疾学生的全覆盖资助体系。
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教育学校及融合教育学校配备非教育类专业人员;确保每名残疾儿童能够接受1-3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有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就近进入普通学校学习。
- 标签:
- 编辑:刘柳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