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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打死老太自辩无罪 称什么都不记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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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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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海酒后无故将一陌生人打死,但上午在市一中院的法庭上他拒绝认罪,说自己“喝多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李振海酒后无故将一陌生人打死,但上午在市一中院的法庭上他拒绝认罪,说自己“喝多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李振海今年36岁,在京务工,有两个孩子。李振海站在法庭上,个头不高,回答法官询问时逻辑清晰,声音洪亮。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3月29日21时许,李振海酒后行至昌平区马池口镇被害人刘某(女、歿年62岁)家南侧路边,无故持木棍殴打刘某,刘某被打击头部后倒地摔伤致颅脑损伤死亡,李振海作案后被抓获归案。

  “我不知道,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李振海称,案发当天他带着小儿子与一位朋友吃晚饭,饭桌上喝了不少酒,“大概半斤多吧。”晚饭过后,李振海与小儿子一起步行回家,在回家的路上,朋友突然追上了他。“我的记忆就到这了。”据李振海称,等他再恢复意志时,发现自己躺在离家二三百米的地方,媳妇就在自己身边,没多久他就被警察带走了。

  “当时发生了什么?”“身边还躺着其他人吗?”“看见救护车了吗?”面对检察官一连串的提问,李振海一直表示,“自己想不起来了”,“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被人打了”……他承认自己以前也因为喝酒脑袋“断片”过。

  根据刘老太的丈夫证言称,事发时他在家中休息,听外面有响动,他就起身出门看。看见李振海醉醺醺的,直冲着他扑来,嘴里嚷嚷:“你走,你给我走。”李振海打了他一拳后,正准备离开。此时,房中的老伴闻讯出门,拉开李振海,叫他赶紧离开。没想到这时,李振海抄起路旁的木棍向老伴抡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振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截至记者发稿,此案仍在审理中。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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