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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精神病发作持刀杀人 把隔壁老太当冬瓜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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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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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精神病发作,把隔壁七旬老太当作冬瓜狂砍,老太头中数刀当场被砍死。这一悲剧,发生在江苏省涟水县。近日,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申请对杀人男子陈某强制医疗。

  男子精神病发作,把隔壁七旬老太当作冬瓜狂砍,老太头中数刀当场被砍死。这一悲剧,发生在江苏省涟水县。近日,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向该县法院申请对杀人男子陈某强制医疗。

  “我儿子小刚杀人了,你们快来。”今年2月5日17时许,涟水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问清情况后相关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我儿子有精神病,他拿斧头把隔壁的王奶奶砍死了,真是作孽啊,你们说我以后该怎么活,怎么面对王奶奶的家人。”报警人、陈某的父亲看见民警便哭了起来。

  据悉2月5日下午17时许,在家喂鸡的老陈看见儿子拿着斧头出去了,知道他有精神病怕他伤着别人,于是老陈便跟着他,因为腿脚不好的原因,很快老陈便跟不上他,等老陈追上他的时候,他正拿着斧头站在那里,旁边还睡了一个老奶奶。

  仔细一看老陈吓了一跳,正是隔壁的王奶奶已经被小刚给砍死了。“小刚,这是隔壁的王奶奶,她平日里对你不错,你怎么杀人了”“我没杀人,我只是砍了个冬瓜。”听见父亲说他杀人陈某暴躁地吼起来。知道儿子精神病又发作了,老陈选择了报警。

  涟水县公安局于2月6日聘请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陈某进行了精神病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5月6日该县公安局向涟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了强制医疗意见书。

  涟水县检察院认为,涉案精神病人陈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但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对其强制医疗,并于6月2日向涟水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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