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狗袭击持枪还击 打中狗主人被判刑
来宾男子韦某傍晚扛着射钉枪出门打猎,在经过同村一户村民家门前时,遭到这户人家养的土狗袭击,慌乱中韦某开枪还击,岂料正好射中狗的主人。11月26日,兴宾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7个月,没收其非法持有的枪支。
遭狗袭击持枪还击 岂料打中狗主人
狗被吓跑了,枪被扣下了,持枪者被判刑并赔偿损失
来宾男子韦某傍晚扛着射钉枪出门打猎,在经过同村一户村民家门前时,遭到这户人家养的土狗袭击,慌乱中韦某开枪还击,岂料正好射中狗的主人。11月26日,兴宾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7个月,没收其非法持有的枪支。
今年7月4日傍晚7时许,家住来宾市郊城厢镇五香村的韦某携带私藏的一支射钉枪出门,想到野外打猎。在路过同村村民何某家门口时,何某家养的一条土狗看见韦某,便不停地朝韦某狂吠,随后朝韦某猛冲过来。眼看就要被狗袭击,韦某在慌乱中拿起手中射钉枪,朝冲过来的土狗扣动了扳机。岂料,悲催的事情发生了:枪子射出的铁钉并没有打中狗,反而击中了正好走出家门的狗主人何某。狗被吓跑了,鲜血直流的狗主人何某扣下了韦某的枪支,并打电话报警。韦某发现不妙,赶紧逃离了村子。
事后经法医鉴定,何某的受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韦某的亲属向受害人何某支付了1万多元的住院医疗费用。7月22日,韦某主动向警方投案自首。在法院审理本案期间,韦某的亲属还向受害人何某赔偿1万元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非法持有枪支,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案发后投案自首,并积极地对受害人作出经济赔偿,法院决定给予从轻处罚,因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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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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