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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打掉一黑社会性质团伙 主犯被执行死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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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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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打掉阜新市以董洪文为首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团伙,主犯被依法执行死刑。

  中新辽宁网7月28日电(记者朱明宇)高级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打掉阜新市以董洪文为首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团伙,主犯被依法执行死刑。

  通报称,董洪文为钱财,称霸一方,自1996年起纠集于某等人,逐步形成了以董洪文为组织者、领导者,以于某等人为的犯罪组织。董洪文负责决策和指挥整个组织的运转,要求组织按其指令行事。

  为维持犯罪组织的、发展,支付的工资、金等费用,董洪文领导、指挥组织通过手段垄断肉食品行业、开设赌场、非法采矿、他人货款等方式,攫取非法利益数百万元人民币。

  经查,多年来,以董洪文为首的犯罪组织在阜新等地实施非法持有、故意、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致1人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严重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经法院审理认定,董洪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依法报请最高核准,董洪文已被执行死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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