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求职被拒获赔1万 法院表示本案判决具有现实意义
11月26日,记者从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获悉,该院当日公开审理了原告闫某某诉被告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平等就业权纠纷一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构成对闫某某地域歧视,侵害其平等就业权,判决被告向闫某某口头道歉、在国家级媒体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损失10000元。
2019年7月3日,小闫在求职网站上看到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招人,遂投递简历,应聘该公司“法务”和“董事长助理”两个职位。7月4日,小闫收到回复,称她不适合上述两个岗位,不适合原因一栏写了“河南人”三个字。
“仅仅因为自己是河南人就被拒绝,我很气愤”。小闫说,经慎重考虑,她决定起诉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理由是该公司招聘人员存在地域歧视行为。小闫的代理律师称,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以及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之规定,严重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权和平等就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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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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