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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妨害公务 男子被判10个月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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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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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妨害公务被判10个月。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山东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被告人邓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月3日上午8时许,济南市莱芜区某食品有限公司工人邓某某不配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未佩戴口罩强行进入公司,并殴打疫情防控人员。

在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邓某某仍然拒不服从民警执法,并殴打民警徐某,造成其执法记录仪滑落。在民警徐某将执法记录仪转交辅警时,邓某某再次殴打民警徐某。

案发当日,邓某某被刑事拘留,2月6日被执行逮捕。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于2月10日立案受理并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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