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新政“来袭” 浙江酒店式公寓可设集体户
浙江酒店式公寓可设集体户。父母投靠落户年龄将不受限制,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户;取消集体宿舍的条件限制,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可以设立集体户........刚刚,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一波回应民生关切的户口规定新政“来袭”,将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4月28日上午,浙江省公安厅正式发布《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户口规定》)及10条便民举措(点击阅读全文),规定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这10条便民举措“干货满满”,聚焦办事难、办理慢、办事繁等问题,努力消除政策性障碍和限制性条款,并在居民身份证管理方面推行了多项便利。
10条便民举措
一、取消父母投靠落户年龄限制,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户(杭州市城区除外)。
二、放开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间投靠落户限制。
三、允许在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产权内落户。
四、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取消集体宿舍的条件限制,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推行设立社区(村)公共集体户。
五、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迁移证件(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等除外)。
六、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实行次要材料容缺受理,政务共享信息等同纸质材料,不要求提交材料复印件。
七、推行部分户口登记事项“全市通办”,设区市范围内可以异地提交申报材料。
八、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可以享受优先受理、签发、制作等服务。
九、实行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全国范围免费快递。
十、省内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据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户口规定》历经2年时间修改完成,是现行法律及户口登记管理政策的集中展现,是原规定(2008年7月正式实施)实施近12年的总结、延续和提升。
通过修改,《户口规定》条款数由九十条增加到一百四十八条,基本涵盖整个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具有办理条件更明晰、申报材料更简便、审批程序更规范、服务群众更优质、减负效果更明显、监督管理更有力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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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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