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青年身无分文 徒步1300多公里历时5个月寻亲
为了去浙江寻找离散多年的亲生父亲,他从云南徒步出发。由于没有身份证,无法打工,只能三天吃一顿饭或是摘路边的水果吃。就这样走了140个日夜,途经4省1300多公里。在我省境内高速公路上被民警发现,得到民警的帮助后他登上了回家寻亲的火车。
1月27日下午5时,省高速交警直属二支队第二大队民警巡逻至福银高速623KM处时,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内有一个行人,于是民警立即前往查看。经询问了解到,该男子姓张,1992年出生,从云南昆明徒步至此,准备去浙江丽水寻找亲生父亲。原来,张某父母在他7岁时离异,张某跟随母亲改嫁到河北,2010年母亲去世后,继父便对他不闻不问。无奈,张某只身前往云南昆明打工养活自己。
2015年8月,张某的老板拖欠工资后逃跑,导致张某身无分文,由于当初签订劳务合同时,老板扣了他的身份证,致使张某无法再找其他工作,举目无亲的张某想到了身在浙江丽水的亲生父亲,遂起念千里寻父。8月17日,张某带着身上仅有的70元和一部手机从云南昆明出发。出发没多久,钱用完了,手机卖了50元换吃的。随后这一路上,饿了,他就在路边摘点橘子等水果果腹;困了,就找周边的汽车站或医疗所睡一晚。步行五个多月,150多个日夜,途经4省1300多公里,直到在昌九高速上被民警发现。
民警将张某带至大队后,为他买来了热饭热菜,并通过公安网查询张某生父及养父身份信息,希望通过公安网查到他们的联系方式,但两人均已更换联系方式并搬离了户口登记所在地,由于多年未联系,张某并不知道他们现在的详细地址,只能依稀记得亲生父亲所在乡镇,民警拨通了当地派出所的值班电话,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张某看着民警为其忙前忙后,感觉不好意思,几次跟民警提出他可以继续走,反复强调已走了五个月,不在乎再走几个月。
在联系张某生父、养父无果后,为了让张某尽早找到父亲,民警帮其买好了从永修到南昌、南昌到丽水的火车票,并给了张某100元应急,在车站内,张某几次向民警鞠躬表示感谢,并向民警要了联系电话,称找到父亲之后会打电话报平安。
(作者:蔡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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