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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举办遗体捐献者公祭 “逝而未已”显大爱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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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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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宁波3月29日电(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李晨虓 通讯员 胡建军 于庆海)已近清明时节,浙江宁波的天虽没有诗中的“雨纷纷”,但阴沉的天气,更是勾人无限哀思。29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大同公墓,迎来了一批特殊的“祭客”,他们的逝亲虽已“驾鹤西游”,却将部分身体留在了人间。

  宁波市遗体捐献纪念陵园(大同公墓第五墓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是浙江首个遗体捐赠纪念陵园,占地1300多平米,是国内最大的遗体纪念陵园之一。当日,宁波市遗体捐献公祭仪式在园内举行,近20位逝者家属参加了该仪式。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对科学普及、医学进步、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和文明建设有着深远意义。

  的确,随着人们思想认识提高,遗体捐献备受社会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这份高尚的事业中。据统计,宁波市开展遗体(器官)捐赠活动以来,登记人数已达1857人,完成捐献262人。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此次公祭仪式的参与者已经加入了遗体捐献的行列。73岁的石满君便是其中一位。

  石满君出生于中医世家,自幼受父亲教导影响,对医学研究很感兴趣。其父去世后,要求进行遗体捐赠,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实现。

  受其父亲感召,石满君不仅自己签下了《遗体捐献志愿》协议,她还花了近五年时间,劝服其6位亲友加入遗体捐献行列。

  然而,像石满君这样的人在国内仍属少数。受“入土为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的遗体捐献事业明显落后于国际水平。

  “遗体(器官)捐献者是倡导绿色殡葬的先锋,让无数生命得以重生、得以延续,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升华。”浙江省殡葬协会秘书长陈景莲表示,遗体捐献,是践行节地生态安葬的一种重要途径,也是国家倡导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力推手。

  据悉,近年来,浙江省生态殡葬比率大幅上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壁葬,草坪葬、树葬、花葬、海葬、江葬等绿色节地的生态葬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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