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闽北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居福建省之首
中新网南平3月16日电 (记者 张丽君)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网站获悉,福建9市1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闽北南平居首。
综合指数排名:2016年2月,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2014〕64号),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89-3.91,首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PM2.5)。空气质量由好至差排名依次为:南平、龙岩、厦门、宁德、三明、福州、莆田、泉州和漳州。与上期环比,南平、漳州排名不变,三明、福州均上升了1名,龙岩、厦门均上升了2名,宁德上升了4名,莆田、泉州均下降了5名。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7,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
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试排名情况:2016年2月,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2014〕64号),58个县级城市(即13个县级市+42个县级县+3个县级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56-4.54,首要污染物主要为细颗粒物(个别城市为可吸入颗粒和臭氧,屏南县为二氧化氮,武平县为一氧化碳)。空气质量排名前十位的城市(从第1名至第10名)分别是华安县、清流县、武夷山市、周宁县、宁化县、长乐市、松溪县、尤溪县、武平县和永定区(并列第9名);空气质量排名后十位的城市(从第58名至第49名)分别是寿宁县、霞浦县、古田县、长汀县、将乐县、光泽县、屏南县、长泰县、泉港区和平和县。
本月适逢春节、元宵节,部分城市因烟花爆竹燃放且局地大气扩散条件较差,达标天数比例较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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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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