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铁腕“禁炮”:违法燃放一律拘留 已拘34人
中新社太原2月25日电 (宋立超)首次以政府名义发出禁炮通告、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燃放炮竹直接将裁决书送达单位、非法燃放鞭炮的违法人员一律予以行政拘留……近期,山西太原的禁炮措施不断升级,堪称史上最严。25日,太原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目前已行政拘留违反相关禁炮法规人员34人。
猴年春节的山西太原在喜庆氛围中分外“清净”:除了街头的彩灯等装饰物外,以往不断响起的鞭炮声不复存在。
2015年1月15日,太原市政府发布通告,除部分远郊乡镇外,六城区范围在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公安、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及各区政府将联合进行大排查。
这是太原市首次以政府名义向全社会发出的禁炮通告。此后,太原市的“禁炮令”不断升级:2015年8月,太原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太原市城六区从大部分区域禁止放炮升级为全面禁止放炮;10月1日,太原市公安局正式施行禁燃烟花爆竹有奖举报举措;11月8日,太原警方将禁燃工作纳入日常考核范畴,提出国家工作人员如若违规燃放,要将治安处罚裁决书送达单位,案件查办情况也将通报有关部门;12月10日,太原市公安局下发通知,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太原市委、市政府多年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效果显著。在此背景下,倡导安全环保的生活方式,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已成为社会共识。”太原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孟小勇对媒体表示。
25日,太原市公安局称,从2015年10月1日开展禁燃专项行动和实施违规燃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以来,共核实举报47起,兑现举报奖金14100元人民币;共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384起,依法行政罚款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人员194人,行政拘留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人员32人,行政拘留违法储存烟花爆竹人员2人,收缴烟花爆竹407箱。
“禁炮令”带来了明显效果:春节长假期间,太原市垃圾产量和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4%;除夕晚至初一凌晨,空气质量三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明显。而来自太原市卫计委发布的数据显示,春节期间太原各大医院接诊的鞭炮炸伤患者较去年同期减少了51.5%。
“过年最大的幸福是来自亲人的团聚,不一定非得放鞭炮才有年味儿。逐渐减少的噪音和空气污染,我认为是城市生活走向文明的体现。”太原市民聂女士说。
“禁炮令”催生的是更环保的庆祝方式:在太原,“电子鞭炮”“电子旺火”取代了传统的烟花爆竹,火红的灯笼也成了当地民众的年货选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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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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