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报谈公车改革:要体现“好钢用在刀刃上”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轮公车改革备受各界关注。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公车数量膨胀、管理使用混乱、运营维护费用超标等现象得到有效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等一些违纪问题被严肃查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警惕公车改革中另一种不良倾向,就是一些单位为防止公车私用而干脆让车“趴窝”,既耽误了工作,又造成了浪费。
有的单位反映,为避免成本太高,有的公车能不用就不用。结果导致连正常的公务需要都无法满足,甚至出现工作人员抱着机密文件在街头打出租车的怪现象。公车姓“公”,服务于公务,只要确实出于公务需要,就可依规使用,“车尽其用”。否则,如同玩具一般闲置在车库里,还要支付看护、保养费用,这不是一种新的形式主义吗?
对此,中央已有察觉。新近出台的《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有关精神,在继续严格要求“确保节支”、严控补贴的基础上,更凸显了“实事求是”。比如,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保留必要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而且,对后勤服务用车、同城异地办公等也做出了灵活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改革的新理念。
事业单位如医疗救护、新闻传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等,涉及面广,情况也千差万别,有的人文社会科学机构可能用车需求不大,可有的如环卫清洁、野外科考,可能一天都离不开公车!这就需要在详尽调研的基础上分好类,分别划出红线、高压线,应控制的坚决砍掉,应保障的坚决补上。
这背后,涉及深层次的改革理念,“好钢用在刀刃上”才是公车存在的价值。如到基层调研、执法等工作中,还得“跑””。如果以推进公车改革、不敢滥用公车为由干脆不用车,天天窝在机关里,该下基层不去了,该做的工作也搁置了,远离群众,岂非本末倒置?至于公车使用过程中技术上的监控、定位,以及群众与媒体的监督,早就不是什么难事,大可放下包袱与预算一道晒在阳光下。(井桥夕)
- 标签:
- 编辑:刘柳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