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被指为谋利毁林几千亩 回应:合法采伐(图)
近日,网友在荆楚网东湖社区报料称:湖北蕲春县大同镇唐山村几千亩封山育林的禁山被毁,山林树木遭大肆砍伐。(贴文:蕲春县大同镇唐山村上唐山几千亩禁山被毁)
2月18日,记者前往调查,在唐山村禁龙沟“毁林”现场看到,新辟的山路两侧堆满了被伐的树木,路边的山林有被插缝间伐的树兜,大部分林木完好。邻近的另一片荒山并无高大的树木,只是长满了灌木、茅草,在重峦叠翠中十分醒目。
据了解,唐山村位于蕲春县大同水库北部,是集山区、库区为一体的贫困村,现有山林面积2070亩。
当日,记者在唐山村看到蕲春县林业局2013年树立的“蕲春县生态公益林封山禁牌”显示:按照规划唐山村山林,东至鼓石山为界,南至向河畈到丝瓜塔山为界,西至石坪村交界,北至黄山村为界,面积987亩,被划定为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公益林范围内全面封山育林,严禁商品性质的采伐。
唐山村村支书操和清解释,被砍伐的山林地处唐山、石坪、大桴三村交界,属于唐山村的禁龙沟山场不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且在自己上任前,就已经承包给了本村村民王清霞。山林采伐由承包人在镇林业站办理手续,并向村委会告知,之后的采伐就与村委会没有任何关系。
蕲春县林业副局长游和平表示,生态公益林范围之外的正常林木采伐,应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后与林业部门一起编制采伐作业设计书,审批后,当事人办理许可证方可采伐,采伐过程由林业部门监督验收。
随后,记者联系了唐山村山林承包人王清霞,并看到了王清霞办理的林权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等。王清霞解释,从2007年起,承包了唐山村一共303亩的林地。在办理采伐手续后,分别在2014年9月、2015年12月,以蓄积率40%以下的强度采伐了两次。目前,采伐的木材大多还堆积在山里,只有少部分卖给了木材商。
大同镇林业站负责人黄杰表示,网友爆料的“毁林几千亩”不符合事实,唐山村禁龙沟山林不在生态公益林范围之内,承包人的采伐办理了相关手续,且全部采伐都在承包的303亩范围之内,属于合法采伐。目前,相关验收还没有完成,验收工作结束后将向当地村民公示。另外,禁龙沟邻近的荒山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砍伐,目前是维持原状。(记者刘申、陈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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