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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通报“万元鱼”调查 明码标价不代表价格合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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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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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通报“万元鱼”调查:饭店明码标价

  饭店方称经民警调解,万元餐费实收7200元;调查组称,至今尚未联系到当事人,无法进行核实取证

  昨日,江苏常州陈先生在哈尔滨吃鱼消费万元经新京报披露后引发关注与热议,鳇鱼中段售价398元一斤,鱼头售价498元,定价是否过高?是否涉嫌贩卖野生稀有鱼类?事发后,涉事饭店“北岸野生渔村”被当地调查组约谈。

  昨晚,哈尔滨松北区委宣传部通报初步调查结果,称因未联系到消费者,现阶段调查对涉事饭店方取证结果为明码标价。通报称,鳇鱼销售价格不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范畴之内,属于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市场调节价。随后,新京报记者联系上“万元鱼”的最初举报者陈先生,他称删除微博关闭手机系因为不想被网友和媒体打扰,对于上述调查结果,他表示会向调查组进一步反映情况。

  游客再曝一顿饭消费过万

  昨日上午,许多读者向新京报反馈曾经到涉事的北岸野生渔村用餐,消费额度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来自浙江的王女士向新京报记者反馈,2月9日晚,陈先生与店家发生争执时,自己正在北岸野生渔村二楼就餐,一行19人点了30多斤鱼,共消费15735元,最后刷卡付款15700元。

  王女士提供的消费清单显示,用餐人数为21人,“加上了导游和司机,但他们2人并没有和我们一起吃饭。”记者注意到,上述清单中,鳇鱼头售价498元一斤,赶条鱼298元一斤,雅罗鱼每斤售价也是298元。

  王女士称自己是被导游带去的,“餐厅墙上的菜单并无明确标价,称鱼时被口头告知价格。”王女士表示,自己看到接近1万6的账单很“震惊”,而邻桌的6人旅行团消费也好几千。

  王女士说,“天价鱼”事件被曝光后,松北区旅游局已经联系到自己所在的团进行询问调查,目前也在与旅行社协商相关事宜,等待调查结果。

  涉事餐厅多为当地司机推荐

  “从冰雪大世界出来,坐辆出租车,司机就拉到了这里。”林小姐告诉新京报记者,去年11月,自己和朋友到哈尔滨旅游时,也曾去过北岸野生渔村吃鱼。林小姐称,按照经验,通常相信当地人推荐美食,而出租车司机是最方便可靠的咨询对象。“鳇鱼很大一条,光是鱼头就十几斤,我们消费了3000多,服务员态度特别差。”林小姐认为鱼的味道与价格不符。

  “被司机骗来的,地方特别偏僻。”新京报记者在国内某著名美食点评网上搜索“北岸野生渔村”发现,其下方有200多条评论,大部分评价其口味一般,价格过高,其中有8成人表示自己是被当地黑车司机或者出租车司机介绍到餐厅,并推荐鳇鱼。

  对于当地承接旅行社和司机是否与涉事饭店有关联?昨日,松北区旅游局一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称,目前调查工作正在开展,结果将尽快公布。

  店方称鳇鱼稀少致售价高

  新京报记者咨询当地多家主打鱼类消费的餐厅,得知鳇鱼每斤售价在80元至100多元不等,而当地市场鳇鱼活鱼价通常为每斤几十元,但野生的鳇鱼价格比较高。在当地打渔的商先生称,野生的鳇鱼在冬季售价可达百元以上,但野生鳇鱼是濒危物种不允许售卖。哈尔滨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当地人吃鳇鱼一桌的消费在1000元至2000元左右,“北岸渔村没去过,我们吃的鳇鱼平时100多元一斤。”

  昨日,涉事渔村老板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鳇鱼是冷水鱼,特别稀少,在冬季较多。“冬捕价格要高一些,进价在170元至180元(1斤)左右,算上加工费,又是春节期间所以卖价398元(1斤)。”对于斤两问题,该老板表示并无异议,陈先生在手写的点菜单14.4斤上有签字确认。

  ■ 追问

  398元一斤鳇鱼是否合理?

  法律工作者称明码标价不代表“价格合理”,或涉嫌消费欺诈

  针对鳇鱼398元/斤价格过高的质疑,昨晚的官方通报称,饭店方大堂内设有相关食材价格公示,属明码标价。通报表示,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鳇鱼销售价格不在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范畴之内,属于经营者自主制定的市场调节价。

  不过,在法律工作者徐明轩看来,“明码标价”不代表就没有欺诈行为,诚信经营应该包括公平计量、如实提示消费风险等。徐明轩表示,餐饮价格不属于政府价格管制范围,原则上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应该得到保障。

  徐明轩称,事件的争议点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明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陈先生作为外地游客,在夜间9点被带到人生地不熟的饭店,一定程度上消费选择权是受限制的,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应该查明,398元一斤鱼,算不算“价格合理”?

  动物保护公益律师安翔则称,如果涉事饭店所售鳇鱼品种为养殖鱼,不属于国家保护范畴,可以售卖;如果是国家保护的野生稀有物种,数量上达到定罪量刑的标准,甚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翔还称,养殖濒危野生动物也需要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如果该饭店证件齐全,却以养殖鱼冒充野生鱼高价售卖,则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消费欺诈,按规定商家应按照4倍的价格返还消费者。

  此外,对于鳇鱼是否缺斤短两的问题,通报称,因无法与消费者取得联系,调查组至今无法对其微博内容进行核实取证,现阶段只有涉事饭店方单方证言。消费单据上显示鳇鱼中段标注斤数为14.4斤。

  双方是否发生了肢体冲突?

  监控显示,双方有推扯在一起,但视频看不清楚是谁先动手

  对于实际消费金额的问题,通报称,陈先生在微博上称“被宰一万多”,并且晒出10302元消费票据。经向饭店方调查取证,饭店方称该消费票据为就餐后初始的结算票据,后因发生纠纷,经民警现场调解,饭店方在消费者总消费金额(10302元)基础上给予7折优惠,实收7200元,并提供相关最终结算清单。

  至于双方是否有肢体冲突,涉事饭店北岸野生渔村的赵经理表示,当时有女顾客揪住服务员脖领问点菜对不对,双方乱成一团,并不清楚细节,随后饭店也报了警。

  上述当时同在饭店消费的王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一家人在结账时发现陈先生等顾客与一些身穿厨师和服务生服装的店内人员发生争执拉扯,“现场打成一团,也不知道哪方先动手,导游和司机说不安全,要我们马上结账上车。”

  另据新华社报道,调取涉事饭店的监控后看到,当天22时10分许,饭店一楼大厅里聚满了陈先生一众人和饭店员工,双方开始相互用手点点指指,随后大伙推扯在一起,不过视频中看不清是谁先动手。

  通报还称,“未见民警到现场后,双方有肢体冲突行为。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都表达了自行协商和解的愿望。最后,陈某与饭店负责人拥抱和解、互留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并对民警过年期间快速出警帮助化解纠纷表示感谢。”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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