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河南省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多名党员干部被“点名”,再次为全省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曝光的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潢川县人大副主任仇登峰、政协副主席刘太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仇登峰在任潢川县城关镇党委书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借逢年过节之际,违规收受他人礼金27.1万元,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刘太学在任潢川县城关镇镇长、春申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借逢年过节之际,违规收受他人礼金27.41万元,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2015年12月18日,信阳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信阳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仇登峰、刘太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唐河县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吴承珍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5年12月17日,吴承珍和该局督导室科员王民轩、滨河中心校科员吴振一行3人在对毕店镇某民办幼儿园年审检查结束后,违规接受该幼儿园负责人李某的私人宴请。2015年12月28日,唐河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分别给予吴承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民轩、吴振党内警告处分。
3.南乐县公路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王胜利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12月13日,王胜利擅自启用封存的单位公车办私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12月15日,南乐县纪委给予王胜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经理孟程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1月24日晚,孟程以个人名义在郑州市某饭店宴请公司项目部管理及劳务负责人,饭后安排公司公务用车送就餐人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2月4日,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孟程行政记过处分。(河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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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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