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癌症晚期患者为求手术 刀砍名医致其重伤
癌症患者张某辗转就医本为求一线生机,却又无视主治医生让他化疗的专业建议,因病痛难忍反而迁怒于另一名专家蔡教授,认为其不给自己动手术就是不给自己留活路,遂举起柴刀劈砍,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电锯惊魂”。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对一涉嫌故意杀人的男子提起了公诉。
患癌晚期,不愿接受化疗
张某出生在浙江,38岁时来沪生活,拥有上海户口。2014年2月,张某忽然发现自己的左腿出现了水肿,本以为是静脉曲张发作。然而,经复旦大学附属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五医院”)检查后发现,他的盆腔左侧内有一个肿块,腿部的水肿正是被此压迫所致。院方怀疑是淋巴瘤,建议他做活体检验,张某当时就情绪激动,执意要出院。
2015年3月3日,张某再次入院活检,期间曾有过数次想跳楼的行为,多亏家属和主治医生将他拉回。一周后活检结果揭晓,张某被确诊为淋巴结转移性神经内分泌癌,而且到了晚期。
张某无法接受这一事实,要求医生把肿块全部切除。可由于他的病情比较特殊,肿瘤是沿着血管生长的,加之原发灶尚未查明,无法进行手术。张某却认为这是主治医师水平不济,遂寄希望于市五医院的“一把刀”——普外科主任蔡教授。
蔡教授是治疗肠胃肿瘤方面的专家,每年平均手术量一千例,主刀率在60%以上,2007年医院有电子记录以来,已收到病患来信、锦旗等共计一百余次。张某多次向主治医师提出,希望能请到蔡医生为他进行手术,但因肿瘤的原发病灶始终没有确定,主治医师不敢贸然答应。
期间,医院特意请来上海市肿瘤医院的内科主任为他会诊,专家意见也是建议他先进行化疗,张某却不肯接受方案,反而认为是医生要他死、故意不给他动刀,决心报复。
劈砍医生,致其手指骨折
2014年3月21日,张某携带长约30厘米的大柴刀,蹿至市五医院专家诊疗室,对正在埋头写病历的蔡教授后脑勺用力劈砍,蔡教授逃生,张某仍紧追不舍、一路追砍,并随意劈砍路过的无辜医护人员,致多名医护人员不同程度地出现因外伤致左顶枕部头皮列裂创、伴头皮下血肿、皮肤软组织挫伤的情况。
其中,蔡教授伤势最重,因外伤致额部、左颞顶部及顶枕部头皮裂创和右手食指中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中指近节指骨骨折,目前功能仅恢复三分之一,弯曲度只能达到三成。其为病人动手术基本以右手持手术刀及手术器械为主,今后能否继续手术还是未知数,一切只能视右手恢复情况而定。
张某被刑事拘留后,因其情绪极不稳定,公安机关特意聘请安康医院医生至市监医院对他的精神状况进行诊断,证实其作案时未发现明显的精神病性症状,评定为完全形式责任能力,具有受审能力。
检察院:嫌疑人有恃无恐,报复社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本案后认为,从客观行为看,张某选择的凶器柴刀虽无锋口,但自重较重,有较大杀伤力。在悄然走到被害人身后,无任何警示情况下,张某趁其不备,连续打击被害人头后部,其行为本身就危及被害人生命。且张某击打两名护士时均且以敲打头部为目标,体现其整个犯罪行为有刻意追求他人死亡后果的意愿。
从主观故意看,张某在得知自己患癌症晚期后,因连日疼痛难忍,决意报复为其诊治的医生,选择的行凶对象均是医护人员,结合其到案初期的两次供述笔录均明确表示要杀害蔡医生,可反映其当时因身患绝症,有恃无恐,报复社会的故意。结合犯罪嫌疑人行凶打击的部位、次数、追寻被害人欲连续加害以及因追寻不及转而向其他人员行凶的整个过程,其到案后两次供称自己是要杀死对方,更符合其当时的主观心态。
近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了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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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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