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6s广告语因涉嫌虚假宣传被广州律师告上法庭
苹果在美国因Wi-Fi助理偷跑流量而吃官司的风波尚未平息,在国内又惹上了新麻烦。
据日本iPhone Mania 网站11月23日报道,iPhone 6s 的广告“唯一的不同,是处处不同”许多人耳熟能详。但就是该广告语却在中国遭遇广州律师何干林投诉,被认为是夸张炒作,理由是iPhone 6s相较iPhone 6根本无任何改变。何干林已将苹果公司在广州的销售代理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告上了法庭。
何干林在起诉状中称,他在被告官网上看到,iPhone6s的广告突出宣称该手机“唯一的不同,是处处不同”,便下定了购买的决心,于10月10日在被告官网上订购了一台“金色128GiPhone6s”,购买金额为6858元。而在苹果公司中国官网及中国移动的销售网页上,iPhone6s的广告语均为“唯一的不同,是处处不同”。
何干林称,他起初对“处处都不同”的广告语产生兴趣,以为iPhone6s会有革命性的改变,但结果让他失望。
他使用后发现,iPhone 6s并非如广告所言“是处处不同”,且广告中并未指明对比对象是iPhone系列手机还是Android系列手机,即使与上一代机型iPhone 6相比,iPhone 6s外观基本没差异,技术参数上改进也很小,部分甚至未作任何改进。
而且,广告语中用词“唯一”、“处处都”均属于绝对化用语,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令禁止。何干林因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按手机购买价格3倍赔偿其20574元。
日前,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向何干林发出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认为该起诉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登记立案。
经查询,目前中国移动官网已经撤下该宣传语,但苹果官网的宣传语仍然存在。何干林将向法院申请追加苹果公司为共同被告,中国移动和苹果公司官方均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原标题:iPhone6s广告语涉嫌虚假宣传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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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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