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性生活中的那些“雷区”你可千万别踩
古人云:“房中之事,能生人,能煞人,譬如水火,知用之者,可以养生,不能用之者,立可死矣。”也就是说房中之事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养生保健,但同时又有可能损害健康。所以对于一些房事的禁忌,我们不可不知。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房事养生中有哪些禁忌是我们必须要注意的吧!
所谓房事禁忌,就是在某些情况下应房事。古代房中养生家认为,房中之事必须天时地利人和,否则可损害健康,引起很多疾病,其内容大体如下:
养生学十分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气候适宜,舒爽,人的心情舒畅,气血调和,有利于房事的和谐。反之,恶劣异常的气候、不良的地域,不仅影响男女双方的情绪,同时也了机体的调节能力,导致气血紊乱。由于违反“天时”与“地利”,不仅不利于双方身心健康,而且此时受孕,更不利于胎儿的孕育。因此,古代房中养生家:凡遇日食月食、暴击、狂风大雨、山崩地裂、奇寒异热等自然灾变以及不适当的地域均应禁房事。
酒味辛甘、性大热而走窜,适量微饮,可通行经脉,和畅气血,但饮酒过度,则灼伤胃肠,耗伤肾精。同时,醉酒后往往行为失控,言语动作鲁莽,导致房事不能和谐,更有害于双方身心的健康。故《素问·上古天真论》认为,“以酒为浆,以妄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是导致早衰的重要原因。由于乙醇能损害精细胞和卵细胞,醉酒入房,对胎儿的影响更甚。若妇女酒后受孕或妊娠期饮酒,可使胎儿发育不良,甚则发生畸形、智力低下等严重后果。因此酒后应避免房事。
房事活动必须在双方愉悦、情投意合的状态下才能和谐美满,有益于健康。、大喜、惊恐、悲伤等偏志,可使气机失调,失衡。此时夫妻,不仅有碍健康,如果受孕还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古代著名医家陶弘景、孙思邈等都曾反复“大喜怒,皆不可室”,“人有所怒,血气未定,因此交合,令人发痈疽”。《素问·奇病论》还提到,“此得之在母腹中时,其母有所大惊,气上而不下,精气并居”,是导致小儿先天性癫痫的病因之一。
房事是夫妻双方心的行为活动,必然要消耗一定的精力。若在劳倦过度、体力不支,或大病初愈、元气未复的情况下,应静心休养,不应再耗精,否则犯虚虚之禁,对健康不利。
妇女“三期”是指女性的经期、孕期、产褥期。针对女性的生理特点,房事禁忌中有一些具体要求。
经期,古称“撞红”,是自古以来房中之禁。孙思邈指出:“妇人月事未绝而与交合,令人成病”。中医认为“撞红”则损伤冲任,易引起痛经、月经不调、崩漏、闭经、不孕等多种妇科疾病。故妇女经期应绝对房事。
尤其是妊娠前三个月内和后三个月内要过性生活,因为早期房事易引起流产,晚期房事易引起早产和感染,影响健康。妊娠中期亦须清心寡欲,以集中精血孕养胎儿。明代妇科医家万全指出:“孕而多堕者,男子贪淫纵情,女子好欲性偏。”故怀孕期间,应善自珍摄,房事。
妇女产后,百脉,体质极弱,抵抗力下降,加之子宫腔因胎离留下创伤,容易被病菌感染,此时需要长时间的调养,才能恢复元气,因此产后百日内应房事。妇人产后调养期间,除戒房事,还应外避风寒,内调情志,并注意饮食调养,以便身体尽快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