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入局 聚美领跑 共享充电宝市场重塑还是做大?
有媒体报道称美团再启共享充电宝项目。早在2017年,美团曾小规模测试共享充电宝项目,但却被两度搁置。当时共享充电宝行业还只是一个创业风口,充满争议,尚未展现出巨大潜力。
而聚美陈欧最早投资的共享充电宝街电宣布用户突破1.07个亿,并实现年度盈利。怪兽、小电也陆续宣布盈利后,这个市场得到了行业空前的关注。此次美团,恰好在这个节点,宣布共享充电宝项目第三次启动,正式、大规模的扩张与推进。
不止美团,其实阿里、腾讯等巨头,早前已开始布局共享充电宝行业。巨头们的纷纷入局,让共享充电宝重新进入大众视野,并受到业界和大众的广泛关注。
由此,共享充电宝和共享打车、共享单车等,都成为共享经济矩阵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目前整个共享充电宝行业呈现怎样的格局?随着巨头的入局,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聚美旗下街电领衔,形成一超多强格局
据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监测平台Trustdata发布的《2019年中国共享充电行业发展分析简报》显示,2019年共享充电行业总体实现稳步增长,全年用户规模达到1.5亿人次,并渗透至商场、餐厅、机场及休闲娱乐等主流消费场景。
共享充电宝行业拓展的全国城市数量达到300座,入驻餐饮、娱乐、生活服务、交通、出行等多个领域,成为消费者与商家联动的重要入口。
已成气候的共享充电宝行业,目前格局初现。据艾媒咨询发布的《2019上半年中国共享充电宝行业研究报告》显示,当下共享充电宝行业以街电、小电、来电、怪兽充电为主导,形成“三电一兽”的行业格局。按用户份额计算,街电、小电科技、怪兽充电、来电科技分别为40.5%、23.6%、20.9%、11.7%。
相比巨头纷纷入局来收割红利,以聚美街电为代表的共享充电宝企业先发制人,让行业格局初步形成,并构建起自身的竞争壁垒。其中,聚美街电占据共享充电宝行业的近半壁江山,处于领跑地位。而聚美街电之所以在共享充电宝行业获得成功,与其先期提前布局有直接关系。
不得不说,陈欧3年前就看好并投资这一赛道,眼光还是十分的精准毒辣的。早在2017年5月,行业对共享充电宝充满质疑的时候,陈欧3亿元人民币现金投资并控股共享充电宝企业街电,引发行业的大量关注。也掀起了巨头和资本进军共享充电宝行业的第一波热潮。
聚美投资之后,腾讯阿里等巨头陆续也进入这个赛道。由于聚美进入比较早,发展也是最快。仅仅经过两年多的发展,截止今年上半年,街电累计用户量已达1.07亿,成为行业累计用户首个突破亿级别的平台。不仅成为行业的奠基者,也成为行业领导者。
并且街电通过获取线下用户,可对聚美优品获得终端客户及流量起到较大的补充作用。随着聚美优品在线下零售加大投入,通过打通线上+线下的行业链条,获取线下业务团队,筑造起属于自己的护城河。由此,以街电为基石,聚美优品实现多元化战略转型。
巨头入局,重塑格局还是做大市场?
目前,共享充电宝行业的格局本已有了稳定势头。
但以美团为代表的巨头入局,让这个市场更加热闹起来。美团是互联网新兴的巨头,巨头的入场是对共享充电宝市场的认可。当然巨头的实力、资金、技术底蕴、生态体系等都不可小觑。它们的入局,会让这个市场走向何方呢?
以美团为例,其共享充电宝项目能够覆盖的场景主要集中在餐饮领域。美团通过外卖、到店等服务,与590万商家有着密切合作。在发力共享充电宝后,美团在餐饮领域布局的速度、广度将能够显现出来。
我们不否认美团在共享充电宝行业有一定优势,但共享充电宝的核心已拓展至多场景,并不局限于餐饮领域。共享充电宝创业公司在餐饮领域站稳脚跟外,还陆续入驻医院、火车站、机场及多个省市的高校,覆盖更为多元的场景。
以机场场景为例,多家共享充电宝公司已经与众多国内机场达成合作,在机场内运营共享充电宝。其中,街电目前广州白云机场、武汉天河机场、桂林机场、惠州机场、珠海机场都已有了共享充电宝的身影。
美团固然在餐饮领域优势大,但共享充电宝企业则具备“多张饼”的能力,能够在更多场景扮演重要角色。另外,共享充电宝创业公司在用户使用习惯、点位分布、需求回馈等方面,更加了解、贴近用户的真实需求,这也成为其他新晋玩家难以在短时间逾越的护城河。可以说美团和其他单纯的共享充电宝企业相比,各有优势。
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2020年共享充电宝市场规模将逼近400亿元,这个市场足够大,巨头进入这个赛道,进一步激活行业,共同做大市场。
此外,还有很多巨头也曾涉足其他共享经济领域及场景。比如美团曾发力共享打车,但并没有真正撼动行业格局。据悉,美团已调整网约车运营模式,接入首汽、曹操专车等网约车服务成为聚合型平台。总的来看,巨头入局共享充电宝,不会重新构建市场格局,而会进一步的激活、做大市场,推动市场发展。
在共享充电宝这个赛道,以聚美陈欧为代表的共享充电宝创业者们是奠基者、引领者,而美团王兴是一个强势的抢跑者,而最终受益的,将是海量的消费者。(李经)
- 标签:
- 编辑:刘柳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