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QQ斗牛线下交易损失逾十万 客服:核实后从严处罚
(实习记者 赵加琪 记者 吴阳 李永鹏) 中国青年网记者日前接到网友钟先生反映,他在QQ游戏“欢乐斗牛”中参与了变相赌博,通过给“银商”(银子商人)现金转账换取游戏中的金币进行投注游戏,一年里损失超过十万元。自己因为此事已经和家人闹翻,现在后悔不已。11月28日,中国青年网记者联系腾讯游戏客服,对方称玩家提供有效信息后会反馈给技术人员核实,一旦调查到此类情况会从严处罚。
钟先生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自己是2015年10月开始接触这款名为“欢乐斗牛”的棋牌类游戏的。游戏中三位玩家为一桌,其中一人做庄,系统随机给每位玩家发五张牌,然后比较三位玩家的牌中是否有“牛”和“牛”的大小,根据投注多少失去或得到一定数量的金币。
起初钟先生通过游戏渠道充值了大约200元钱,慢慢赚到了一些游戏金币。没想到这时却有银商找到钟先生询问其是否考虑“下分”换钱。银商所说的“下分”和“上分”就是卖金币和买金币。钟先生告诉记者,一旦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回收金币的银商会在游戏中开一个虚拟房间,让“下分”玩家下高额赌注后故意输掉金币;“上分”则是由银商故意输金币给玩家。
钟先生看到玩游戏还能赚钱,更加于“欢乐斗牛”了,一有时间就上线玩,甚至一天要花十二个小时以上玩游戏。但游戏投注有输有赢,钟先生金币不够用时便找到银商花钱“上分”。钟先生称,自己运气不好经常输,便不得不频繁地找银商“上分”。截止到今年11月,钟先生已经在多家银商处“上分”共花掉了十万余元,而通过“下分”仅赚回几千元。钟先生说,自己在游戏里输掉的钱还不算最多的,输掉几十万元的大有人在。
中国青年网记者发现,“欢乐斗牛”游戏的充值方式是以1元人民币:10个钻的比例充值购买钻,再按照约1个钻:1000金币的比例兑换出供游戏中使用的金币。
钟先生告诉记者,游戏是线下交易的,但他觉得通过银商“上分”比直接充值划算多了,所以基本都通过银商来交易金币,几乎没有再通过充值。记者计算得出,通过系统正常充值500元人民币可以得到大约560万金币,而钟先生提供的几家银商的报价则是500元兑换1000万金币,远远高出正常比例。
11月28日下午,中国青年网记者以有“上分”“下分”需要为由联系了与钟先生有过交易的“68金库”,对方给出了销售和回收金币的报价,当记者问及会不会被封号的问题时,对方回答“还好”。
中国青年网记者在“欢乐斗牛”游戏官网上找到QQ游戏在线客服反映该情况,客服称“如果您提供了有效信息这边会反馈技术人员核实,一旦调查到这类情况会从严处罚。”记者注意到,在“欢乐斗牛”游戏下载界面的用户协议中提到“开发者不提倡您通过非开发者指定渠道购买、接受赠与或者其他的方式从他方获得上述游戏物品,尤其是他方开设的电子网络交易平台网站。”如违反相关法规或协议,将会被处以封号、清零等处理。
钟先生称,自己此前曾多次向客服举报线下交易的问题,但这些银商仍在正常运营交易。钟先生还表示,自己因为此事已经和家人闹翻,现在后悔不已。他希望自己的可以大家,不要再让年轻人在网游中下去。
对于钟先生怀疑这就是变相赌博,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29日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说,赌博是指对一个事件有不确定的结果,下注钱或具物质价值的东西。其主要目的是赢取得更多的或物质价值。一般的网络棋牌游戏只是休闲娱乐方式,不涉及赌博。
李华阳律师介绍称,2007年,、原信息产业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4部委就联合发出了《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其中明确:“企业不得提供将游戏虚拟货币兑换成货币的服务。”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同时,“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它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如果虚拟货币可以兑换民币,那就意味着它具备了赌博筹码的功能,则与一般娱乐性质的棋牌游戏有了本质的区别,数额达到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的,则构成赌博性质的犯罪。
中国青年网记者查阅相关学术论文和此前的相关新闻报道,多位专家学者认为银商为网络赌博提供了逃避法律打击的途径,对此类涉赌行为进行量刑,建立相关的法律监管机制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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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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