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方曝光,18医生疑收药代回扣被调查!
18名医生被投诉吃回扣
这名网友在投诉中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医务人员名单。这份名单包括开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的7名医生,开县中医院急诊、神经内科、内二、骨科、ICU等11名医生,这18个医生中有4人为科主任。
这份名单上,详细记录了开县人民医院每位医生在1月和2月开出的代号为“N36”和“TIN”两种药物的详细数量。同时,还有开县中医院急诊科多位医生开出的代号为“DH”药物的详细数量。
此外,该网友晒出的这份名单中,有单列一项为“本月发生事件”。其中,一位医生的下面写着“给他的女儿准备生日礼物”,另一位医生的下面写着“拜访中了解到他有一个儿子”。
院方:调查结果会及时公布
11月25日上午,开县人民医院在该投诉帖下方进行了回复:院方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事件进行调查。最新调查情况,医院将及时公布。
随后,上游新闻记者先后拨打开县人民医院和开县中医院电话多次,但都无人接听。开县卫计委党风廉政科工作人员介绍,25日一早,卫计委就在网上看到了相关投诉,立即请调查人员前往医院调查。
11月25日下午发稿前,记者再次联系上负责调查此事的开县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他当时正在开县人民医院查看该院的药品订购记录。该负责人称,卫计委工作人员在开县人民医院和开县中医院同时展开调查,对相关医生进行了约谈,“纪委后续也会介入调查”。
对于调查进度以及细节,该负责人称目前不便透露,“一旦事情查出一个结果,会立刻向社会公布。”
对于代表而言,行贿与合规,如何区分?
在政府部门重拳打击药企行贿的大环境下,有必要搞清药企与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之间的哪些往来违法违规的,哪些是合规的?
南都记者为此查询了世界医学协会有关医生与企业之间关系的声明(2009年)、国际护士理事会护士医药行业关系立场声明(2006年)、FIP(国际药学联合会)药师道德准则的职业标准声明、FIP(国际药学联合会)流程规则-赞助指南、IFPMA(国际药品制造商协会联合会)行为准则(2012年)、IAPO(国际病人组织联盟)组织价值观,以及WHO伦理标准(1988年),发现了如下卡在行贿和合规之间的“防火墙”。
上述几大国际准则,其实存在以下几个潜在共同原则:
一是,患者第一:
即医疗卫生专业人士与制药公司之间的互动交流的核心基础是帮助患者及其看护人充分利用其药品。各方均应设法确保合作会带来比任何一方单独行事所可能获得的患者利益更大的患者利益。
二是,正当互动交流:
公司与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互动交流活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是合乎高道德标准、正当和专业的。会员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支付或提供任何可能向对方施加不当影响的物品。不得以开具处方、推荐、采购、供应和/或管理任何药品的条件,寻求、提供、给予或接受任何金融利益或实物利益。
三是,禁止提供礼品:
制药公司和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有义务始终保持其行为合乎伦理标准并专业。会员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给予任何可能向对方施加不当影响的物品。会员公司不得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提供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如:礼品券),也不得向其提供用于个人利益的礼品。
至于赞助医学会议方面,上述国际规则的共同点在于,制药公司组织或赞助的所有针对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座谈会、会议和其他推广、科学或专业会议的目的和重点均应为提供科学或教育信息,告知医疗卫生专业人士药品信息。互动交流活动举办的地点应适当,附属于互动交流活动的餐饮茶歇等招待仅可提供给互动交流活动的参会者,且用于招待的支出按当地标准应当是中等适度和合理的。
临床研究方面,所有人体医学研究必须具有合法的科学目的。会员公司赞助或支持的所有临床试验和科学研究将以开发有利于患者的知识并推动科学和医学发展为目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研究报酬基于其付出的时间和努力,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研究成果挂钩。所有患者研究和相关结果,无论是否由医药行业开展,均应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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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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