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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推进急救立法 有偿服务再遭质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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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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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部门需要站在更高的层面上推进改革,完善体系制度建设。

  南航一名乘客日前突发急病无人抬下飞机只能自己爬上救护车,此后又疑被救护车舍近求远送医延误诊治引发关注。国家卫生计生委昨天表示,北京市卫计委正在调查核实情况,通过此事进一步检查急救工作薄弱环节。尽管北京市卫计委的调查结果尚未公布,但专家普遍认为,这一事件已经为我国急救制度建设敲响了警钟。

  目前,北京、上海等地正在推进急救立法。专家们呼吁,加快立法进程,对急救职责进行规范,设置急诊分级和运转制度,打通急救的“生命通道”。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宗浩认为,这次事件看起来是个体案例,但却反映出医疗急救体制机制、科学技术和人文理念方面都存在很大问题。有关部门需要站在更高的层面上推进改革,完善体系制度建设。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急诊医学博士生导师潘曙明表示,急救是为了满足老百姓急救医疗需求和应对社会突发公共事件服务的,距离是王道,急救人员应根据病情判断把病人送到最近的有资质的医院,不能违背行业规则和职业操守送到有利益相关的医疗机构。

  院前急救攸关生死三问“搬抬病人有偿服务”

  北京市有关方面近日对记者证实,北京市拟出台相关条例,鼓励院前医疗急救机构利用社会力量,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有偿”担架搬抬服务。所谓院前急救,就是从救护出车接诊患者送至医院的这一阶段救治过程。有偿担架搬抬引发多方争议和诸多担忧:抬担架收费究竟是否合理?收费标准如何划定?病危患者是否会落入被“敲竹杠”的陷阱?

  支持收费的观点是,考虑到北京现在老年病患增多等,搬抬病人的情况增加,对有需要者提供担架搬抬服务,并收取费用有一定必要性。

  不过,反对者认为,对危急重症病人,帮忙抬个担架也要付钱,急救机构掉钱眼儿里了吧?记者在医院采访时,有患者表示,“救护车本来就是收费的,抬病人应该是自然而然的事儿,我要是还能走找你急救车干吗,打车也能去医院啊”。

  一些人大代表也对收费依据提出更多疑问。北京市人大财经委主任王琪说,在已有收取的救护车里程费、出诊费、药物设备费之外,担架搬运还要额外收费的原因是什么?是为了弥补政府财政不足还是其他原因,应当明确说清楚。王琪表示,担架搬抬服务是否应该收费、怎么收费,首先应界定担架搬抬服务的性质。院前医疗急救功能定位为“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同时又鼓励社会参与。为什么要让社会参与,必要性在哪,怎么参与,现在缺少明确的规定。如果担架搬抬属于基本服务,则应该主要由政府出资来做。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表示,如果收费通过,将制定收费规范,监督天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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