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全面升级,虚开发票迎致命一击!
近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后,税务系统的新管理系统开始大规模推广。
公告称,除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外,其他地区已使用电子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人,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系统对接技术改造,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其他开具电子发票的系统同时停止使用。
剑指虚开发票
《中国税务报》此前曾经对试点的新税务系统进行过报道,报道中一些内容值得特别关注: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与劳务税司负责人:“形象地说,有了新系统以后,税务机关能够自动生成企业的账本……相关信息通过电子底账库,都可以被税务局掌握。新系统将成为打击虚假发票的‘杀手锏’。”
票面全要素采集、实时上传监控、增值税纳税人全覆盖……新系统最重要的变化几乎都剑指一点——如何有效解决增值税发票虚开问题。
“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整体构想中,借助新系统打击利用假发票偷税甚至腐败的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健康、公正的社会环境,是此次改革最为重要的意义。”国家税务总局货物与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如何有效治理虚开发票?他拿出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向记者举了个例子:“比如,不同于原来的系统只能采集七方面要素,新系统是全要素采集,包括了汉字名称,这对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作用很大。”
“此举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不法分子通过篡改商品名称,开‘阴阳票’等方式虚开增值税发票。”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钟剑伟解释说。
她告诉记者,由于能够采集到票面上的汉字名称,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电子底账库中的中文产品目录将企业开票的商品名称与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关联度分析,“如果两者对不上,那就可能存在问题”。
与全要素采集在事前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防范不同,实时上传和监控则是在事中对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防控。
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周强告诉记者,在新系统中,纳税人在线的情况下,通过新系统开具发票后,发票明细数据将自动上传给税务机关,供其实时跟踪比对。虽然离线情况下也能开票,却有开票时限和开票总金额的限制。“一旦超出这个限额,出现异常,系统将立即停止他的开票功能。”
12天,抓住了虚开发票案
正是在上海的此次试点过程中,新系统充分显示威力,让税务机关及时发现了一家虚开发票的企业。
这家位于浦东新区的企业,今年2月5日升级完成增值税发票新系统。3月7日,企业办理了法人变更,注册资金为100万元。3月11日,虚开了第一张增值税发票。3月23日,这家企业的风控信息就被推送到管辖的浦东新区税务局第37税务所。
“这种情况,我们原来最早也要1个月才能知道。正是新系统推行之后的实时上传功能,让我们能在企业还准备有下一步动作时,及时发现风险点,及时采取行动。”第37税务所所长王伟告诉记者。
从企业虚开第一张发票到发现风险点,税务局仅用了12天。“新系统的作用非常明显!前年我们所也发生过类似案件,事后3个月才发现。”王伟说。
近年来,医药行业一直是税务部门严查的重点,今年我们也转载过多次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而被罚款、老板被抓甚至被判刑的例子。
下面是一些案例:
2014年,审计署公布了已办结的35起经济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辽宁一家医药公司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3亿元,公司董事长王晶明等13人被判有期徒刑12年至1年不等。,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该公司及同案另5家企业罚金20万至70万不等,追回非法所得237万余元。
今年5月份,甘肃省公安厅公布2014年我省破获的两起特大涉税案件,这些案件共同特点就是假借医药企业名义虚开发票偷税漏税。13家医药公司虚开7亿发票,老板被抓。
据皖西日报8月份报道,舒城县法院判决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利的案件。被告人吴某在没有真实收购中药材的情况下,以北京某医药有限公司为购货单位,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判处被告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8万余元。
据《内蒙古日报》今年8月报道,一家医药公司因虚开发票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5.8万元,并处罚款1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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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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