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药实名制”落实难
据媒体报道,近来正是易感冒时节,有市民买药时发现,以前买新康泰克、白加黑等药品需登记身份证,而今却免去这道手续了。自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来,要求实名登记购买含麻黄碱药品、以防不法分子利用该成分制作毒品的要求一直未变。问题在于,部分药店并未严格按照规定登记,购买者只需提供身份证号即可,而网上购药更无核查环节。
大多数感冒药(如白加黑、新康泰克、呋麻滴鼻液等)中都含有麻黄碱及伪麻黄碱,不法分子提取这类物质经过炼制可以变成冰毒,这足以让普通百姓感到震惊。据专家介绍,一盒新康泰克(10粒/盒)可以提取伪麻黄碱约0.9克,一瓶100毫升的呋麻滴鼻液成本也就几块钱,可以提取0.1克麻黄碱。如果有较高的工艺,1克麻黄碱就可以提炼0.75克的冰毒。而冰毒市场价大概在100元/0.1克。
随着公安部门加大对制毒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尤其是在切断了制毒化学原料来源之后,一些犯罪分子瞄准了相对容易获得的药品,将其用作制毒的原料。曾有媒体报道,2009年至2011年,全国缴获流入非法渠道的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达120.47吨。用药品制毒,可以赚取数倍的利润。在如此高额利润的刺激下,不法分子会绞尽脑汁寻找药品生产到销售过程中一切可能的漏洞。管理相对较松散的零售药店便成了药品管理的短板。
正因为如此,针对麻黄碱复方制剂流入制毒渠道的问题,相关部门须臾未曾放松监管。早在2010年,食药监部门便将其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2012年9月,“感冒药实名制”正式实行。实践证明,通过实名制加强对感冒药购买者的限制,对于利用感冒药炼制毒品的不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规制作用。说白了,实行“感冒药实名制”虽然会给公众购药增添一些麻烦,却能减少不法分子借药制毒的空间。
其实,购药实名制并不是中国独创。在美国,目前就已经有41个州对麻黄碱类药品采取限售措施,要求将其作为准处方药对待,购买这类药品需要经过执业药师的许可,并记录个人信息。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通知》都已施行3年多了,为什么购买某些麻黄碱类感冒药还是那么容易?原因不外乎两方面:一者,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药店等医药销售企业失去了贯彻执行相关规定的积极性,也将本应背负的社会责任弃之不顾;二者,有关部门的监管压力还不够,药品经营企业自然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积极进行实名登记。如此一来,《通知》也就渐渐失去了震慑力,实名购药制度在一些药店名存实亡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毒品的高额利润会驱使制毒分子铤而走险,使出浑身解数弄到药品。
应当承认的是,考虑到当前的监管体系以及企业诚信状况,“感冒药实名制”很难发挥相应的效果,承不起禁毒之重。一方面,时下的药品销售还没有建立实名购买联网制度,监管部门很难对药品购销进行实时管控,如果企业有意逃避责任,规避风险,绕过购销这一环节,进行体外循环并非难事;另一方面,即便企业遵循这一规定,但要绕过实名之限其实相当简单,如果销售者和购买者共同联手,实名制的作用则会消于无形。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而执行离不开责任担当。因此,加强含麻黄素类复方制剂实名购买的监管检查力度,将是继续推行实名购药制度、保障实名购药落到实处的关键举措。具体说来,只要相关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对药品销售企业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建立含麻黄素类药品的最终流向常态监测机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并对违反规定销售含麻黄碱药品企业予以严惩,含麻黄碱药品的流通监管一定会更加规范合法。同时,畅通有奖举报通道,通过重奖举报人的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减少药店等医药销售企业的违规空间,也是不可或缺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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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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