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药师,超期服役到几时?
从业药师这个称号诞生于15年前。2000年11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在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国药管人[2000]562号)。当时,国家药监局组建刚刚两年多,省级药监机构正在组建过程中,省以下还未设立专门的药监局。因此,后来从方方面面汇集而来的基层药监人,许多对从业药师缺少了解。相当多的药监新人,还不知道从业药师称呼的含义,既不是一种技术职务名称,又不是从业资格。那么,从业药师到底是什么啊?
据国家药监局2000年那个文件的说法,当时搞从业药师资格认定的初衷是为了“弥补执业药师数量的不足”,其具体操作则是“吸取一些省市在药品分类管理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国家药监部门的“通知”中没有说明吸取了哪些省市的经验与做法,因此,这“从业药师”发明权的归属也就不得而知。
国家药监局当时给从业药师确定的“服役”期限仅有3年。相关文件明确指出:实行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工作是一种过渡性的政策措施,有效期限暂定为2001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2004年6月30日以前还未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从业药师人员,不再具备相应的职责。
按照规定,对从业药师的资格认定工作,由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后省、自治区、直辖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申报从业药师资格为取得药学(中药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或者药学(中药学)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者;具有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取得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八年的。
从2001年至2003年,从业药师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年底前完成,共进行过3次。在这3年间,各地总共认定了多少名从业药师?截今为止,未能在公开资料中查询到。据非官方消息,也有个别省份从未进行过从业药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也许当年创造出“从业药师经验”者也未料到,从业药师居然能够一再超期“服役”到今。其间,国家药监部门曾经就从业药师“延期服役”发过文件。5个3年过去了。“十二五规划”中信誓旦旦的执业药师配备达标最后期限终于临近,业界都以为这下子从业药师的退役是铁板钉钉了。
谁也不会想到,在最后时刻,CFDA的一纸“通知”,又让从业药师的服役期限一下子延了5年。也就是说,当年认定资格时30岁的小青年,延来延去,也就快年过半百了。实际上,由于当时搞这个所谓资格认定,由于言明“有效期3年”,许多地方也就没有将其当做一项“严肃”的事情来做。上了年纪的医药行业从业人员,考执业药师有些困难,最后基本上都认定了从业药师。因此,从业药师队伍里年龄已经七老八十的不乏其人。
不知道当年发明从业药师称号者是否知道,从业药师资格认定实际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早已经形成一整套尚算严密的制度。尽管技术职称与执业资格是不同的概念,但在医药领域,完全可以“互通”。比如,对取得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就可以在药品经营企业从事相关药学服务工作。硬生生搞出一个什么从业药师,有什么必要呢?现在,CFDA又在认可从业药师继续履行执业药师职责5年,那么,请问:取得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乃至主任药师技术职务者,可以等同于从业药师履行职责吗?如果回答不可以,难道从业药师药学服务能力比主任药师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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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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