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服务平台如何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处理电子监控记录
1、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处理的交通违法只针对电子监控违法,被民警现场查处的违法则无法通过该平台处理。
2、对适用简易程序,并发生在我省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依法给予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行为)可通过“平台”处理,但重点管理车辆(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校车)、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有记分的违法除外。
3、我省籍车辆发生在外省(市)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可从“平台”网页地图中选择违法发生地的“平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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