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四个重要特征
金秋时节,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胜利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个人学习《决定》的心得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体现了四个重要特征。
第一,理论性。中国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治理体系。一个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首先要有正确的理论进行指导。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过程中,我们形成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思想内核。
第二,实践性。《决定》强调国家治理体系是植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和治理体系。这就特别强调中国国家治理体系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的探索中、在不断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进程中丰富和发展的。《决定》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多方面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正是党和人民在治国理政实践过程中的经验体现。正是这些在实践中产生的优势,才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不断走向发展和完善。
第三,传承性。《决定》强调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在治理体系中融入文化根基,使我们在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的过程中,可以从更加全面和整体的视角来考虑。同时,中华文化特别强调从内部来根本性地实现问题的解决。深厚的文化根基使得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在发展中形成自身特色,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实践中进一步体现优越性。
第四,认同性。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实践中表现出多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些优势一方面会转化为内部的认同,同时也会逐步在国际社会中产生巨大影响。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就需要把这些优势通过学术的方式阐释和传播出去,逐步理论化,并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提供参考。对国家治理体系的认同,一方面可以增加人民对制度的认可,另一方面也会增加国际社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解和接受。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深刻理解国家治理体系的这些特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是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也越来越得到人民的认同以及国际社会的认可。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也会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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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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