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交通警察信息网杭州诉执法 摩托车在“禁摩”区被生冲突2015年12月25日杭州交通警察信息网
图片来自网络
在双方肢体冲突过程中,王的肩部、大腿中部以及膝盖下皮肤被造成损伤。后经,身着保安人员系大队聘用的协勤人员。在王倒地后,警员对其做出暂扣车辆的处理,理由为王驾驶的摩托车处于杭州城区“禁摩区域”。
然而,对于王的说法,江干区大队人员进行反驳,表示当天并无过激行为,执法期间都有记录仪,全程都是对方情绪激动。而对于为何,队解释说,当时地处段为杭州明令的“禁摩区域”,且王的车牌系杭州萧山区牌照,因执法过程中无法确认对方是否有驾驶证,遂按人车分离的办法处置。
如皋商务信息网讯 一起因为“禁摩”引发的普通行政诉讼,却因原被告双方与警队的关系而引发关注。8月18日,杭州市江干区审理了一起因质疑在处警过程中执法,执法程序违法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比较大,江干法院未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法庭表示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
版权声明:未经如皋商务信息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如皋商务信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案件的起因缘于今年5月14日上午,杭州市江干区1名治安警员王当日和往常一样穿着便服驾驶私家摩托车外出,行进至杭州市区往下沙方向途经艮山东备塘口时,突然遭多位身着穿保安的人员阻拦,在其准备靠边停车过程中,江干区大队警员随后赶到。
网站备案: 经营性许可证-苏B2-20120406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均有可靠的来源,目的是为了更多的信息, 并不代表如皋商务信息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王认为,江干区大队人员执法过程中,存在行为,而且根据相关法规,即便在禁摩区,也没有其车辆的,他请求法院撤销部门的扣车决定,并赔付其因肢体冲突造成的医疗费用,同时要求对方道歉。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