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全国一张网”建设 上海 重庆 广东深圳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验2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工商部门在信用信息工作中拥有职能、体制、队伍、数据等多重优势。在建立信用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时,科学决策,将企业信用交由掌握全市所有经济户口资源的工商局牵头,并在市工商局和区县工商局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从实践来看,工商部门牵头的工作机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有力保障了工作的顺利推进。在、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工商部门主抓的企业信用成效最为显著。在商事制度的新形势下,工商部门牵头的职能优势更加突出,更加有利于实现“宽进严管”的目标。
根据国务院商事制度的总体部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着力构建“双联合”(一个平台联合征信、多个部门联合)的企业信用信息“一张网”建设应用工作格局,取得了很好成效。
推进部门协同。各部门探索加强信用联动,在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或者禁入。同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比如,2014年以来,根据上海市工商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和行政处罚信息,上海海关共对5000多户企业进行了信用状况认证,市总工会对2000多户参与劳模评选、“五一”章评选企业的守法诚信情况进行了查询。上海市工商局还向证监会出具了4000多份企业上市证明,向部出具了350户参与非公经济人士评选活动企业的违法情况记录。上海市财政局在认定采购资质时,查询采购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的信用信息,确保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诚信行为记录。上海市税务局按照《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措施的合作备忘录》,通过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了9668条税务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加大了失信的力度。
商事制度对企业信用信息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高度重视,早谋划,早部署,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将“一张网”建设与商事制度同安排、同推进、同督促,为“一张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制度和平台保障。
重庆: 强化联合征信 实施联合
强化内部联动。近期,上海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工作联动的意见》,明确将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工商管理类别为四类的企业等八大类型的企业纳动监管,实施信用约束。信用约束的具体措施涉及市场准入、日常监管、荣誉评定等三方面,共11条,包括代表人任职、撤销“守合同重信用”资格、不予认定著名商标、不得评定为“诚信市场”等。
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其他部门统一公示企业信用信息。《上海市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后,市工商局向各部门发放《部门公示企业信息调查表》,全面掌握各部门有关企业信息的基础情况。针对一些部门反映的系统联调、数据格式等问题,加强会商,共同研究解决。同时,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和定期情况通报机制,推动各部门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截至2015年6月18日,上海市有关部门通过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公示企业信息3.4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2万条、行政处罚信息1.2万条。
加强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