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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十二五”道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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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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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推进公交通电子装备建设,完善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2012年,会同、依托高速公经营管理部门,实现高速公重要点段视频,国省干线公重要点段视频设备安装率达30%,并与交通指挥中心实现联网。高速公实现区间测速,覆盖里程达到50%以上。2013年,总队建成省级应急指挥系统,建立泛长三角跨区域公网交通应急指挥系统。全面建成省际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接入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平台。2015年,90%地级市建成市际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

(三)城市交通组织、信号控制、设施设置、信息采集与发布等方面水平不高,难以满足城市交通发展需求。随着城市交通拥堵范围扩大、程度加深,当前的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还相对落后,我省部分城市的交通组织、信号控制依然停留在凭经验办事的水平上,还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道交通设施设置不够完善科学、信息采集设备还不够密集、信息发布还不能满足人们出行的需要。

6、开展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应用。2013年在省内进行基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PGIS)的相关软件的推广应用,实现交通管理信息的可视化,提高指挥决策、信息研判、数据服务的能力。

4、推进道交通管理社会化服务。全面推广应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等业务自助办理和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及相关信息查询等服务。2012年底前,完成在全省所有支队车辆管理所安装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逐渐试行在大型社区、商场、机场、车站、汽车4S店等场所应用交通管理自助服务机,为群众提供服务。逐渐深化交通管理远程服务平台应用,完善互联网、手机短信、声讯电话等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信息查询、车辆和驾驶人业务远程受理或办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3、建立区域公网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建立道交通安全风险评估模型与指标体系,运用交通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技术和方法,依托交通基础信息数据库等,结合道交通管理动态实时信息和气象实时信息,建立基于PGIS的道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系统,开展网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生成预警预案,实现区域交通安全形势的科学研判。

(三)建立、完善各项科技信息化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总队制定印发了《道交通事故处理信息系统使用》、《安徽省道交通违法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安徽省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总队信息化服务队工作方案》、《安徽省公卡口系统运行管理(暂行)》等一系列管理和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全省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

(一)大幅提升了全省交通管理科技装备水平。全省系统投入4000余万元,用于道交通“卡口”、“电子”、移动“电子”、计算机、数码相机、酒精测试仪等设备配备。“十一五”期间,全省所有中队全部接通了四级网;全省系统二级接入网网速基本达到100兆、40%的接入网网速达到100兆,四级接入网网速全部达到2兆以上;全省系统计算机配备总量达到9200多台,人均1.2台;全省PKI/PMI数字证书配备率达到100%。

12、建设省级交通应急指挥系统。加快大范围交通应急指挥联动平台建设,实现辖区内高速公和国省干线公网信息采集、发布及区域交通指挥、调度;加强省际公网信息共享,为实现跨区域应急指挥调度创造条件,建立、交通、气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区域应急联动。

二、“十二五”期间我省道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发展主要任务。

(三)公交通管理应急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道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为贯彻落实“科技强警”发展战略,提高我省道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保障道交通安全畅通,服务人民群众出行,根据交管局《“十二五”道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省省情和道交通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划。

10、建立交通信息发布体系。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平台,2012年,全省40%以上城市通过、电视、网络、手机、交通可变信息标志、车载终端等多种方式发布交通事件、交通拥堵、交通管控、道施工、交通气象等信息。在市区主干道、交通枢纽和城市出入口,设置交通可变信息标志等交通设施。2015年,60%以上城市建成交通信息发布平台。

(四)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

17、建立健全交通管理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交通管理科技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培训、智力引进、院校合作等多种途径,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急需紧缺和专业与技术人才培训。

(二)道交通管理信息社会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在互联网上提供的交通管理业务还不完善,部分业务尚未实现互联网的查询和办理,已开通的业务还存在查询信息不准确,群众办理不方便的问题。手机短信提醒业务尚未全面开展。

5、普及移动警务终端和执法记录仪。一是普及移动警务终端并建立移动警务系统。2012年总队为全省配发1000台移动警务终端,建立移动警务执法平台,实现跨区域机动车、驾驶人、化学品公运输、人口、肇事逃逸等信息的无线查询,与综合应用平台实现现场执法信息的交换和共享。2015年,交通移动警务系统采用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实现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信息、跨区域交通违法信息、全国被盗抢车、在逃人员等信息查询,违法信息采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警员定位、数据传输、法律文书打印等功能。所有城市执勤、部分公巡逻配备移动警务系统终端,实现面交通执法的信息化、规范化。二是普及执法记录仪。2012年,50%以上的面执勤执法配备视音频执法记录仪;2015年,所有面执勤执法配备视音频执法记录仪。

8、建设城市交通管理基础信息库。2012年,全省70%以上支队建成交通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交通信息采集系统,采集城市道、停车场(泊位)、道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技术设备、公交站台、行人过街设施等静态信息,50%以上支队建成采集交通流量、流速等动态信息的采集系统。合肥市建成覆盖面不低于灯控口、段区域80%的交通信息采集系统。到2014年,全省所有支队建成交通信息数据库和交通信息采集系统。

2、完善道交通管理业务监管。利用数据分析、音视频监测等技术手段,对机动车注册、查验、驾驶人考试、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业务办理和执勤执案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和预警。2013年在全省推广应用基于综合应用平台的驾驶人科目考试监管软件,强化考试过程监管和考试结果审计。2015年实现对事故处理、违法处理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和预警。

(四)缺乏科技人才培养机制,科技人才明显不足。随着我省科技信息化工作的不断发展,信息系统管理、,智能交通建设等工作的工作量和难度日益增大,新的问题、需求不断出现,现有的科技力量仅能满足日常行政工作,难以对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创新和深入研究。特别是科技后备力量不足,缺少具有专业知识的科技人才、缺少系统的培训、缺乏职称评审等人才激励机制,影响科技信息化创新发展和持续发展。从我省目前的科技人才配备上难以满足“十二五”道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中“总队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15%,支队不低于10%,大队不低于5%”的要求。

1、全面应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2011年完成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推广应用。2012年,实现同全国各省(区、市)间的交通违法信息省际实时转递。建立道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与大情报系统及其他信息系统间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网内跨警种信息共享和复用。2014年,实现跨部门、跨行业信息共享。

(五)加强交通管理科技人才培养。

“十一五”期间,我省交通管理科技装备水平有了大幅提升,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力度明显加大,各项科技信息化工作规章制度日益完善,有力地推动了道交通管理科学化进程。

14、推广交通事故处理科技。2012年,总队制定推广计划,在全省逐步推广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设备和防护装备,提高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质量和防护水平,减少二次事故发生,提升交通事故处理的科学化水平。2014年完成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设备和防护装备在所有大队的推广工作。逐步完善道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工作规范,配备特大交通事故现场防护警示装备,全面推广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勘查与测绘系统,提高交通事故现场防护和处置水平。逐步应用道交通事故再现技术。开发应用具备道交通事故现场信息采集、事故模拟再现、事故原因分析等功能的交通事故再现系统,自动生成三维动画,强化交通事故成因分析,提高交通事故认定的准确性。

9、推进城市指挥中心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建设。2012年,30%以上的城市支队建立具备应急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决策支持和执行监督能力的集成指挥平台,50%以上的县级大队建立交通指挥中心;全省30%以上支队推广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实现在混合交通流下的交通协调优化控制;20%以上的县级城市逐步建立线协调控制系统,实现主干道“绿波”控制;乡镇中心区域达到设置要求的口实现信号灯控制。2015年,全省70%以上支队建立集成指挥平台;90%的大队建立指挥中心;全省70%以上支队建立区域协调控制系统;50%县级城市建立线协调控制系统。

(二)城市交通管理科技应用水平显著提升。

一、“十一五”期间我省道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发展取得的成效与不足。

16、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2012年,会同、依托有关部门建立血液酒精检测实验室,实现自主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的支队达到20%以上。到2015年,所有支队实现血液酒精含量自主检测。2015年,建成省级综合检测鉴定实验室,实现事故车辆的速度及微量鉴定。

(五)科技经费保障力度不够。一是由于科技项目投入大,费用较高,部分支队还存在拖欠项目建设资金的现象。二是科技装备存在陈旧和配置低的问题,有待改善。

(一)“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系统应用上还需要加强。一是对系统的部分新增数据项尚不熟悉,数据采集录入的力度不够;二是基层对“综合应用平台”的应用能力较弱、积极性不高。三是数据分析研判的深度不够。对于“综合应用平台”中含有的海量数据目前还停留在信息采集、传输和简单的信息分析等初级、表面的层次,缺少深度应用,各地利用信息系统数据进行分析研判、指导工作的意识不强。

3、建立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系统。2012年2月,完成营运客车和驾驶人分析数据库在我省的推广应用,加强本地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实现异地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属地化管理。2012年年底前,在全省推广客货运驾驶人安全驾驶诚信()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和违规机动车产品通报协查平台。

7、加强信息系统运行保障建设。2012年上半年完成全省道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实现对综合查询、数据质量、访问接口、故障报警等情况的监测。2012年年底前在总队安装应用数据库审计软件,实现对总队数据库的审计分析,强化数据库安全管理。数据库审计等技术;按照信息安全等级的要求,逐步开展安全等级评定工作,健全信息安全防范体系;逐步完善信息备份系统,建设省级数据异地容灾备份中心。

(四)高速公信息化建设取得成效。总队对高速公350兆通信网进行升级,提高了通信质量;增装了测速雷达和道口拦截系统,对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协调省高速公总公司、省客运公司实行相关信息联网共享,提高了面动态管控水平。

(二)以信息化评价为抓手,强力推动各地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十一五期间,总队按照部局有关信息化工作的要求,逐年逐步认真梳理排查全省交管信息化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逐条加以整改或补强。一是充分发挥总队信息化工作小组的作用,将信息化评价指标的落实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狠抓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二是自2009年开始,总队各部门严格按照车驾管、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剧毒化学品、队信息平台、机房管理、信息化定期通报等规章制度,狠抓交通管理信息化工作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落实,了每月网上定期通报,有力的促进了全省信息系统数据考核等级的大幅提升。截止2010年11月底,全省的信息系统各项数据指标,90%以上的指标都达到了二等以上。三是新增了对全省安全管理、运维系统建设、异地备份系统建设等评价体系涉及的指标考核。在总队的强力推动下,十一五期间,合肥、马、安庆、淮南、阜阳、黄山等支队完成了信息系统异地备份工作,合肥、芜湖、淮南、马、淮北、铜陵、黄山、阜阳、宿州、宣城、巢湖等支队完成了信息系统运维系统建设。四是按照交管局的统一部署,总队完成了道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升级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发、完善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事故统计及处理、面执法管理、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管理系统等信息系统,拓展了信息系统的功能。配合车管处,组织全省部门完成了机动车、驾驶证系统重大升级工作。

(一)推进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15、推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科技。2012年在合肥、芜湖、马、铜陵等4个城市,组织推广儿童交通安全情景教育设备、青少年交通安全体验设备、驾驶风险训练设备、3D违法事故警示教育设备等4类技术,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在2015年之前完成在全省各地的推广应用工作。

18、构建科技人才团队。制定优惠政策,吸纳交通工程、交通控制、计算机、通信等亟需的专业人才。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比例,2012年,总队专门负责科技信息化工作的人员数量占人员总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支队达到5%以上,50%以上的大队设立科技管理岗位。到2015年总队科技人员比例不低于15%,支队不低于10%,大队不低于5%。2012年,建成省、市级交通管理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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